第1729章 提鞋都不配!(第1/3頁)
章節報錯
王林吩咐忠叔開了車門鎖,任由周粥下了車。
周粥朝那幾個保安喊道:“喂,你們住手!”
現場人聲嘈雜,周粥的喊話聲音,保安們沒有聽到,就算聽到了也沒有當回事。
擺攤的婦女死死拽住手推車,帶著哭腔道:“求求你們了,這是我吃飯的傢伙,你們不要拿走了,我現在就離開,我不在這邊擺攤了。”
一個胖保安粗魯的推了婦女一把,吼道:“趕過你們多少次了?哪次聽話了?鬆開手!”
婦女雙手吊在推車的橫臂上不放。
胖保安朝身邊的同事喊道:“死人啊?把她拉開!”
周粥走到胖保安面前,沉著臉道:“你們這是幹什麼呢?把推車還給人家!”
胖保安這一次聽清了,睨了周粥一眼,粗聲粗聲的道:“你是誰啊?我們辦事,要你來管?”
周粥道:“天下人管天下事!就算她違反了你們市場的規定,你們只是保安,又不是警察,哪裡來的執法權?打人是犯法的!沒收私人財物也是犯法的!她違反了一條規定,你們卻連犯兩條法!這可是《治安條例》裡面規定的!”
她說得不錯。
保安的確沒有執法權,也沒有沒收私人財物的權力。
1994年,我國已經頒佈並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侵犯公私財產,依照《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本條例處罰。
只不過懂法的人太少,知道治安管理條例的人更少。
或者說,就算他們知道條例,也不會照辦。
這些保安大都是鄉下來的,沒讀過什麼書,平時謹小慎微慣了,一朝有點權在手,馬上就把令來行,得瑟得不知道爹孃姓啥了。
周粥的話,把保安們都給鎮住了。
“我們也是在執法啊!”胖保安紅著臉,期期艾艾的說道,“我們這是夜宵城,也有自己的規定!”
周粥道:“她違反了規定,你驅離就行了,你不該如此粗暴對待她。”
她指著另外幾個正在搶推車的保安道:“還不放手?我報警了啊!”
那幾個保安猶疑的看向胖保安,看來這個胖子是他們的頭。
胖保安看看四周擁堵看熱鬧的人群,朝同事揮了揮手,示意他們退後,然後對那個婦女說道:“我再警告你一次,別再來了!再被抓到,可沒有誰能救你!”
保安們揚長而去。
婦女對周粥千恩萬謝。
周粥道:“大姐,這裡不許佔道經營,你以後不要來這邊了,被欺負了,吃虧的人還是你。你理虧在先啊!”
婦女道:“這裡人多,生意好。”
周粥道:“大姐,這裡的確人多生意好,可是你也不想想,這是別人花了大價錢搞的美食城,這裡面上百家商鋪、攤販,他們都是交了門面費、管理費等各種費用,辦理了合法的手續,正規經營的,你們什麼費用也不用出,什麼手續也不用辦,就佔用了公共資源和美食城的資源,你說說看,你們這樣做,對正規的商人合理嗎?公平嗎?”
婦女怔忡無語。
周粥道:“你們要麼就找市場的管理方,尋求一個合法的攤法經營,要麼就不要到這邊來做生意。”
婦女道:“我要是有錢,我也想開店鋪,到裡面搞個攤位。可是我沒有錢啊!再說了,裡面的位置也有限,我也弄不到攤位了。”
這就是一個無解的死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