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4章 債務糾紛(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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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這些人如此大膽。
王林問道:“欠的什麼債?”
如果是賭債,那就另當別論。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該借款合同無效。賭債屬於非法債務,法律一般不予保護。
光頭冷笑道:“借去開公司的,全虧了!我們也是幫人討債,這事我們做不了主,我們的任務就是把錢帶回去!”
這一來,王林也無語了。
借錢開公司,虧了幾百萬!
這事常有啊!
但這債卻不能不還!
投資是有風險的,投資人出的錢,要分兩種情況。
要看他們之間的合作關係,如果合同上籤訂的借款,那是一定要償還的。
如果合同上籤訂的是投資合作,債權人是這個公司的股東,那麼就不用償還,因為投資人合作伙伴也是需要承擔風險的。
《控衛在此》
王林問道:“你們有借款的合同嗎?還是說你們是投資了她哥哥開的公司?”
光頭一怔,說道:“有借條!是不是投資,要問我們老闆!”
王林道:“我能看看你們的借條嗎?”
光頭微一猶豫,可能覺得王林氣度不凡,又住著那麼大的宅子,不至於跟借錢人沆瀣一氣,便拿出借條來,在王林面前一晃。
王林看了一眼,這的確是借條!
光頭道:“我沒騙你們吧!這就是他哥打的借條!”
他又把借條遞給女鄰居面前:“你看清楚了!是不是你哥的字跡?你也可以打電話向你哥求證!”
女鄰居道:“我們一直聯絡不上我哥啊!我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裡!”
王林問道:“你們知道你哥有這筆債務嗎?不會是有人逼迫他籤的這個借條吧?你一定要說實話,不然我也幫不了你。”
女鄰居咬著嘴唇不說話。
光頭冷冷的道:“你們敢說不知道?這筆錢都借了好幾個月了!”
女鄰居只得說道:“我的確聽我哥說起過,說他借過一筆錢做生意,可是我哥自己就有一千萬的本金!難不成全虧了嗎?”
王林心想,如果是虧的話,管你幾千萬?還不是虧?
這時,外面響起了警笛聲。
警察來了。
光頭等人也就放下了手裡的兇器。
警察進門來,先了解情況。
“債務人多大年紀了?”警察問。
“我哥28歲了!”女鄰居回答。
警察道:“兒子欠錢父母沒有責任償還,如果兒子是大人,那他欠下的債務應當由其個人承擔償還責任,但是如果兒子還是小孩,則父母作為其監護人對其欠下的債務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你們借錢給債務人時,他已經28歲了,債務應該由他本人來負責。”
光頭等人徹底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