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女人很可怕!【求訂閱】(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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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琳道:“行,那就買夏利,這五萬塊錢,就放在這裡了,我們禮拜天去買車,弟,你得帶我們去,我們也不懂車。”
王林道:“義不容辭啊!”
王琳又點了一遍剩下的七萬塊錢,說道:“這錢我先存著,過年買些物資、衣服什麼的,也花不了幾個錢,其它的,等明年我還是交給你幫我打理。不管賺多少錢,反正比存銀行好。”
“那必須的啊!”王林笑道,“你存銀行才多少錢啊?是不是?這幾個月,我幫你們賺這麼多錢了!”
王琳笑道:“還好,我家裡有你這麼一個會賺錢的人。要都像某些人一樣,只知道把錢存銀行,什麼時候才能買得起車啊?你說是不是?”
王林道:“行了,姐,別說了!”
王琳把錢拿進去收起來,對周軍道:“要不,我們今天晚上去趟你家,把錢還了?”
周軍道:“都幾點了?我爸媽早就睡了,明天再說!”
“行,那就明天再說。”王琳笑道,“弟,謝謝你了啊。”
王林擺了擺手:“客氣什麼!”
李文秀道:“我家王林,最是古道熱腸,最喜歡幫人了!”
王林瞪了她一眼,示意她別亂說話。
兩人坐了一會,也就回家來了。
李文娟已經睡下了。
李文秀來到房裡,脫了衣服上床,側身臥著,也不跟王林說話。
王林道:“你別裝啞巴啊!我說的事,你倒是給個態度?”
李文秀還是不說話。
王林道:“怎麼了?啞口無言了?說不出話來了?”
李文秀只是裝睡。
王林上了床,說道:“你別以為你不說話,我們的事就清楚了?”
“我懷孕呢!我們去離婚?你看哪個人敢給我們蓋章?”李文秀冷笑一聲,“還說你聰明呢!我看你傻得很。《婚姻法》第34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
王林還真沒熟讀過《婚姻法》,被李文秀這話唬得一愣一愣的。
“喲,你沒事還研究過婚姻法啊?還研究得挺透徹!”
“這算什麼?我們女工在車間裡,沒事的時候,什麼都談,談得最多的,就是婚姻問題!我不研究,自然有人研究,我聽得多了,也就記住了。”
“那這規定,是真的?”
“你不是挺喜歡看書的嗎?你就不能學習一下法律法規?”
“我沒事看那個幹嘛?我發現你們女人很可怕啊!沒事閒聊,聊的居然都是婚姻法?”
“婚姻法就是用來保護我們婦女同志合法權益的!這是我們的武器!”
“哎,不對啊!”王林的腦子,終於轉了過來,“是你提出要離婚的!”
“我可沒說過這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