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江街頭,手牽著手散步的情侶很普遍,還有些小年輕,當街手挽著手,或者當街親吻的都有。

兩人又走進另一家服裝店。

沈雪被模特身上一條粉色的紗裙吸引住了,笑道:“這裙子太粉了,跟個小公主似的。”

王林說道:“你穿肯定好看,當舞裙也很不錯。”

“不敢穿,太粉了。”沈雪笑道。

“試試吧,好看就買了。”王林道,“我記得周慧敏開演唱會的時候,穿過一款差不多的粉色紗裙,很仙。”

“那我試試?”沈雪也被這款裙子種草了。

王林喊過一個店員,指著模特身上的裙子,說要給朋友試穿。

店員有些慵懶的打了個哈欠,顯然很不情願去模特身上取裙子,便道:“先生,這裙子很貴的。”

王林一聽,得了,又碰上瞧不起大陸人的店員了,淡淡的道:“不貴我還不買呢!”

說著,他掏出兩萬港幣來,拍在店員手掌心裡,嘩啦啦作響!

“夠不夠?不夠我兜裡還有!”王林冷冷的道,“或者,把你們店長喊過來?”

店員一看他財大氣粗,不敢怠慢,賠著笑臉道:“夠了,夠了,我早就看出來了,先生是個有錢人。”

王林冷笑一聲。

沈雪笑道:“用不用這樣啊?”

王林道:“這樣的方式最簡單粗暴!”

沈雪嗯了一聲。

她並不是個矯情的人,她以前經常到外地演出,有時逛街的時候,也受到過被人瞧不起的白眼,那時她就想,等我有錢了,我就直接拿錢砸你身上,看你還狗眼看人低!

她想做卻做不到的事,被王林做出來了,她也覺得解氣。

店員果然態度大變,請王林和沈雪坐下來,給他們倒了杯水來喝,然後再去取裙子來,雙手恭敬的拿著,遞給沈雪去試穿。

人靠衣裝,馬靠鞍裝。

沈雪穿上這條裙子,出來一照鏡子,連自己也是眼前一亮。

太仙了!

整個就是一個小仙女!

粉色本身就具有減齡的效果,穿在身上能夠進一步彰顯出白皙的肌膚,凸顯出好氣色,沈雪穿上這一條粉色的連衣裙襯托出了少女感,顯得十分的年輕,活脫脫就是一個十六歲的美少女了。

而她頭上戴著的貝雷帽,本就是粉色系列的,和裙子簡直是絕搭。

王林笑道:“再穿上剛才買的外套,正好。這種天氣,也不怕冷了。”

沈雪輕輕轉了兩個圈,那裙子的下襬轉成了圓圈,輕輕落下,裙子仍然是挺直的,這種紗料上面,綴了許多的小珠子,在射燈的照耀下,閃閃發亮。

“這裙子多少錢?”沈雪滿心歡喜,十分滿意,問店員道。

“小姐,你好,這裙子三千八百蚊。您先生已經買過單了。”

3800港幣?

難怪店員說很貴!

就算是香江這邊,普通職工也要兩個月的工資,才能買得起這條裙子。

最重要的是,王林已經買過單了!

“太貴了吧?”沈雪看向王林。

店員笑道:“小姐,我們這條裙子,上面縫了很多顆粉色的小水鑽。水鑽雖然沒有真正的鑽石值錢,但我們品牌的服裝,採用的是施華洛世奇水鑽,所以十分名貴。而且這款紗裙是限量發售的,三千八百蚊並不算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