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馬斯早就從摩根那聽說過尼爾的行動力。

為了找回能夠證明自己清白的檔案,他在阿卡姆一手挑動兩大黑幫決戰,然後趁火打劫搗毀了幸運三葉草運輸公司的黑幫老巢,整個過程從策劃到執行不過用了短短几天。

但是聞名不如見面,哪怕威爾馬斯早知道尼爾行動力卓絕,真正合作的時候還是被尼爾的速度嚇到了。

光天化日!

尼爾甚至沒有留給威爾馬斯太多消食的時間,克萊斯勒就躲著人眼藏進了一座山丘的背後。

山丘上有一座別墅,四周有不算高的圍牆,尼爾說那裡是羅米爾宅。

三人從車上跳下來,萊恩開啟了克萊斯勒的後排座。

尼爾解開風衣的紐扣,自顧自說:“萊恩,獵槍給我,再給我一條肩帶,我用不慣衝鋒槍。”

“衝鋒槍?!”

威爾馬斯瞪大眼睛,看著那個叫萊恩的壯漢把一柄鋸短了槍管的雷明頓M1899雙管獵槍丟給尼爾。

那可不是常見的民用款,看那粗大的槍管,威爾馬斯估計這槍的口徑至少是20號!

萊恩又丟出來一條塞滿獨頭彈的肩帶,尼爾把它掛到肩上,披上風衣。

威爾馬斯終於確認,那種恐怖的粗大的子彈果然是20號獨頭彈!

他緊張地舔了舔嘴唇:“布萊克博士?”

尼爾往風衣的內側掛著手雷:“威爾馬斯教授,你的槍呢?”

“呃……在行李箱裡。”

尼爾隱蔽地翻了個白眼:“你習慣用什麼槍?”

“魯格08?如果沒有的話,點38的M10左輪也可以……”

“點38對不可名狀的信徒威脅不足。”尼爾丟過去一把M1917左輪,“點45行麼?”

“勉強……”

“大約3槍止動,但是要連續命中,最好在2秒鐘內。”

“……我努力。”

威爾馬斯從尼爾和萊恩的身上明顯感受到他們對火力不足的焦慮。比如萊恩就換上了專用的武裝馬甲,馬甲上綁著足足8個50發彈鼓。

那些彈鼓是湯普森衝鋒槍專用的點45ACP彈鼓,搭配的當然是大名鼎鼎的“黑幫之手”芝加哥打字機。

萊恩咔嗒拉拴上膛,舉起來,單手往懷裡摟手雷。

威爾馬斯受不了了,忍不住規勸:“布萊克博士,你們的準備是不是有點……”

“我們最多一次曾被六隻不可名狀的信徒襲擊,那是在昨天傍晚。昨夜你又遭遇了三隻,它們的目的只是潛入療養院的地下室偷一個瘋子。”

尼爾解釋說。

“我們不知道普羅耶.羅米爾究竟養了多少怪物在身邊,威爾馬斯教授。這時候任何程度的準備都不是過度的,盲目的樂觀才是自尋死路。”

威爾馬斯無言以對。

他其實並不是很擅長冒險,用不好槍,拳腳也不太行,和阿米蒂奇或摩根在一起的時候隊友會為他打點首尾,他不需要考慮太多,也沒試過多作考慮。

因此這次的狀態對他來說分外新奇。

兩位隊友,萊恩是徹頭徹尾的初次見面,尼爾和他的關係也不比陌生人好上幾分。

他對他們一無所知,而尼爾對他的印象估計也僅止於“能召喚拜亞基的巫師”這一點上。

想到這兒,威爾馬斯精神抖擻地抽出哨子:“需要我召喚拜亞基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