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丁浩寧,失業的第三個月,未見過面的表舅姥爺介紹了個在黃河渡口夜間收費的工作,月薪一萬二,而且每週只上三晚班,年底還有獎金,唯一的要求是:膽子必須大。

看在錢的份兒上,當晚我就到了渡口上班。

廠長王吉良告誡我三個規矩。

第一,有兩種車千萬不能收費,那就是亮著黃燈的白色公交車和倒著行駛的黑色小轎車。

第二,如果晚上有人敲門討水喝,一定得開門,還得收他錢,不過給多要多,給少要少,絕不能找錢。

第三個規矩,假如是個渾身溼漉漉的女人討水,不但不能要錢,而且不能和他說一句話。

安排好一切,王吉良再三叮囑我一定記好這幾個規矩,別出岔子。

目送他背影消失,我坐到收費視窗前,開始了第一夜的工作。

剛開始我還很精神,這麼好的工作可是打著燈籠也不好找。可過了兩三個小時,竟然沒來一輛車,這時候倦意襲來,我忍不住打了兩個哈欠。

就想著玩玩手機吧!反正閒著也是閒著。

誰知道拿出手機,卻發現螢幕上沒一點訊號。

沒想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晉省境內竟然還有移動訊號覆蓋不到的地方。

我也沒多想,翻開之前下載好的網路小說,低頭讀起來。

正讀到一段很緊張的部分,就聽到有人敲門。

“啪—啪——”

聲音不高,可在這麼安靜的環境裡,還是在我猝不及防發情況下,驚得手機差點脫手。

“誰啊!”

“不好意思,我想討點水喝!”

門外傳來低沉的老頭聲音。

“奧!進來吧,門沒鎖。”

我長舒一口氣,站了起來。

“吱呀”一聲,門開了,一個穿著深顏色衣服的消瘦老頭走了進來。

“飲水機裡有熱水,自己倒吧!”我指了指一側的飲水機,想起王吉良的叮囑,有來討水喝的一定收費——可是對方是個老頭,我怎麼好意思開口呢!

不知道是不是屋內燈光的原因,端著水杯喝水的老頭,看上去臉色白如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