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隊,已經清查完畢,一共三具屍體,不過……不過也都被撕碎,和……和那四個渡廠工人一樣。”

“案發時間能確定?”

“昨晚十二點到今天凌晨三點半之間,同樣在現場發現了血腳印和血指紋。”

“什麼?”

沒等張寶華有反應,我忍不住大呼一聲。

張寶華回頭瞪了我一眼,然後又轉身對手下說:“趕緊把指紋和腳印發回所裡,進行對比。”

“已經發了,可能……可能過會兒就有結果。”

跟著張寶華走進院裡,果然和之前渡廠同事碎屍案的案發現場十分相似。

“被害人的身份查到了?”

“嗯!查到了,不知道是不是巧合,這三人正好是王曼麗溺水案的三名嫌疑犯。”

我差一點又喊出聲來,不過話到嘴邊還是硬生生嚥了回去。

繼續搜查,看看還有沒有其它發現。

意外的是,這次張寶華沒有逗留,而是直接上了車,汽車掉頭,行駛在黃河大堤上。

“華哥,剛才你們提到王曼麗的案子?難道她真不是意外失足溺水而死?”

張寶華雙目始終盯著車前方,看得出腦中在想什麼。

“對!基本確定她是被侵犯後,故意製造了失足落水的假象,而嫌疑犯就是剛才你見到的那三位——不!應該說是那三堆碎屍。”

我使勁拍了一下大腿,有股大快人心的感覺。

“昨天晚上發生的命案,肯定不是王曼昱吧!”

“廢話!”

我開心地笑出聲來:“那如果可以證明兩次案子為同一兇手,是不是就可以說明王曼昱是無辜的?”

張寶華沉默了足有半分鐘,才緩緩開口:“如果真是這樣——她還得有第一次案發時的不在場證據,否則沒法徹底擺脫第一次兇案的嫌疑。”

這話有道理!

幾分鐘後,張寶華的手機響了,他接起來聽了一下,直接一腳剎車,停到了路邊。

“什麼?什麼!!這怎麼可能呢!”張寶華幾乎是咆哮起來,“趕緊去看看拘留所,她……她是否還在。”

我聽不到張寶華手機對面的人說了什麼。

“知道了,注意監視王曼昱,等我回去再說。”說完,張寶華掛掉了手機。

“怎麼樣啊?”見他掛了手機,我忙探出頭問。

“還真被你小子猜中了,兩次案發現場發現的手指紋和腳印為同一人,都是王曼昱的——可是昨晚……這說不通啊!”

我心中一喜,知道這樣一來至少王曼昱的嫌疑少了很多,同時也有一萬個疑惑不解。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指紋具有唯一性,就算是雙胞胎,倆人的指紋也不同。

既然王曼昱昨晚一直被關押在拘留所,那這指紋和腳印是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