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梨在看到自家姥爺和舅舅們帶回來的獵物時,心情好得不得了。

有獵物,就意味著有肉吃。

這個年代,哪怕是城裡人,也別想經常性的吃肉,畢竟供應就那麼多,每家每戶的肉票在那裡擺著,並不是你想吃肉就能有肉吃。

當然,若是你捨得花錢,還有門道,那就另說。

可這個年頭,就算是有錢,又有誰敢大手大腳花錢呢?

隨隨便便被人舉報了,這指不定就是滅頂之災!

但是在村裡,村民自己在山裡抓到野雞、兔子什麼的,可就是可以自由處置了。

如今這兩年,上面的政策已經有些鬆緩了。

而李格莊又是特別的團結,一般的事情,還真的影響不到這裡。

不過,今兒弄到的這些獵物,李奎安他們只做了一隻兔子、一隻野雞,其它的都留了下來,準備明兒趕集拿去公社那邊換東西。

賣,是不可能賣的。

畢竟賣給收購站的價錢太低,遠不如拿去換東西。

事實上,公社趕集的時候,是有黑市交易的。

不過,李格莊的人從來不去沾染這個,又不是揭不開鍋,犯不著去觸這個黴頭。畢竟,常在河邊走,總會溼鞋的。

老話說,淹死的都是會水的。

……

聽自家姥爺說明兒要去趕集,宋梨就是精神抖擻起來。

她可是記著呢,女主宋嫣可是公社黑市的常客,也是在黑市認識了那偉光正的男主。

說起來,宋梨就納悶得很,為什麼這些年代文裡,男主、女主都喜歡往黑市鑽,而且別人鑽黑市九成九會被抓,而他們總是能化險為夷。

最神奇的是,女主鑽黑市會惹麻煩,然後男主就因為女主的勇敢自立而心生好感,從而變身舔狗一枚。

宋梨興奮得半宿沒睡,等到天亮,立刻精神抖擻地爬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