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富貴險中求?(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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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丁白纓要是想要威脅沈煉,不管是殺是留,還是要把自己找出來。否則有自己這個隱患,就算丁白纓用北齋威脅,沈煉恐怕寧願魚死網破,也不一定乖乖去燒案牘庫。
這麼說的話……豈不是說起碼有兩幫人要把自己找出來?
一想到這裡,陳樂立馬加快了手裡的動作,他之所以回頭,就是來拿凌雲鎧身上的銀子的。
他衣著果露的到了這個世界,空間裡大小黃魚太惹眼了,還是碎銀子、銅板之類的,安全一點。
讓陳樂驚訝的是,凌雲鎧身上不止有幾十兩銀子,還有幾百兩銀票,果然是抱著魏忠賢大腿的人,身上隨便揣的零花錢,就是一個縣令一年多的俸祿。
趙翼在《廿二史札記》的記載,明朝正一品官員的俸祿是月俸米只有八十七石。此外,隨著官員品級的降低,朝廷發放的俸米相較於它們上一個品級相應地遞減。從一品至正三品,遞減十三石至三十五石,從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從四品二十一石……正七品至從九品遞減五斗,至五石而止。
根據《明會典》中的記錄,一石折為銀兩七錢,六十石就相當於四百二十錢。一兩十六錢,就是說明朝縣令一月五石的月俸差不多是二十六兩。
要不拿著這些銀兩,避幾年風頭算了?
拿完銀兩,陳樂看到和他體型差不多的凌雲鎧…
嗯,飛魚服不能穿,內襯的衣服…算了,陳樂剛才在房頂上看到隔壁有衣服晾在走廊上沒收,還是湊合穿那個,不能總盯著一個人坑。
這麼大的雨,衣服晾在走廊難免會被打溼,但溼衣服和死人衣服,難道還能選後者?
原本準備離開的陳樂環顧了一下屋子裡的情況,看著凌雲鎧的屍體心思急轉。沒一會兒,他又重新走到凌雲鎧身邊,沾了點他快乾涸的血跡,在地上寫道:殺人者沈煉。
這麼明顯的栽贓陷害,應該能幫沈煉暫時擺脫嫌疑吧?只要沈煉能喘口氣,就不會拼命找他。等明天城門一開,混出城還不就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躍?
外面雨勢不減,打在牆頭地面,啪啪作響。
以陳樂如今的實力,翻過一堵牆當然問題不大,他朝後退了幾步,然後一個助跑,腳下用力一蹬,瞬間雙手扒在牆頭。
他爬上院牆就看到在房頂上看到的衣服,連忙從院牆上跳了下去。落下的瞬間,他踩中一個狗食盆,發出叮叮噹噹一陣亂響。
嚇得他連忙倒退幾步,整個人貼到牆上,冰冷微溼的牆面,相當於只穿條底褲靠在上面,那滋味別提多刺激了。等了半天,陳樂沒聽到有狗叫,也不見屋子裡有人出來,頓時鬆了口氣。
揉著冰涼的屁股,陳樂心頭一陣無語,什麼人啊,沒狗你放個狗盆在這裡?
不過讓陳樂欣慰的是,走廊上不止晾了衣服,還有一雙洗乾淨的皮扎(革翁,穿時先將皮統札縛於小腿上,下面再穿鞋履)。
衣服沒被雨水打溼,他連忙從竹竿上取下衣服褲子換上,鞋子有點擠腳,只能湊合著穿。杆子上的褻褲就算了,這玩意兒一點不貼身,走起路來鳥晃來晃去的,陳樂穿不來。
何況這還是別人的,洗過也不行,他穿的是空間裡的備用底褲。
PS:這一卷本來應該是殭屍劇情的,但真的大晚上寫的時候,就心裡發毛。所以臨時換成了這個,連大綱都沒有,如果寫不好的話,會盡快結束換下一卷。寫個國產科幻什麼機器之血什麼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