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順利,老闆。

您要求收購的那幾家遊戲工作室,我們已經派人去搬遷合併和處理各種手續了。

另外那幾家遊戲公司,我們也已經找人在談了。

不過他們一直死咬著股權和版權不鬆口。

您知道的,這些遊戲公司都是新興公司。

創始人團隊也都很年輕,還都是輕資產行業,他們根本不怕我們施壓和逼迫。

除非我們直接動用手段。

不過他們之中一部分,畢竟是知名遊戲公司,多少也有一些影響力和背景關係。

要是我們直接動手,絕對會掀起巨大的輿論風暴,得不償失。

所以現在就卡在這,很棘手。”

“那就給他們自主權,或者告訴他們,我們只要續代開發權,授權開發權,乃至合作開發權。

威逼利誘,找一些稅務局的人過去,查一查他們的賬單。

暗地裡也找點老鼠給他們找點麻煩。

再告訴他們如果收購失敗,我們會投資他們的敵對同類公司,挖角他們的核心人員。

威脅他們,我們會承諾,只要成功收購入股成功,就給所有員工股權激勵和分紅。

總之,只要他們能鬆口答應我們的要求。

那就先把版權拿下來。

要是不同意,那就直接玩陰的,別露出馬腳,引動他們內部衝突爆發矛盾。

他們不受影響,員工總是會的,公司也不是員工的。

把他們搞分裂了,只要版權在手,誰在乎他們。

大不了到時候讓渡一部分利益,給他們背後的勢力和資本。

當然,能籤合同最好。

記得找律師在合同裡面,留下幾個不明顯的隱形陷阱。

然後收買他們的管理層,或者法務透過。

以他們的運營經驗和知識儲備,應該還沒有多少這些方面的防範意識。

等簽下合約以後,有檔案做依託,到時候打官司也告死他們。

反正他們也沒什麼背景,不是嗎?

當然,要是實在不行,那就留下個模糊的法律漏洞。

後面靠著我的背景,強行施壓,打官司拖個幾年,最後也能拖死他們,最多也不過就是賠點錢。”

“我明白了。”

……

艾莎離開了房間,謝金平一臉平靜的看著電腦,好像剛剛那些操作,都不是他乾的。

開啟了飲料,輕微泯了一口。

看著眼前的罐子,他的思緒逐漸飄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