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再···再調整一天······

過渡章,不想看科普的看官老爺們可以不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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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湯

張湯是杜陵人,他的父親曾任長安丞,出外,張湯作為兒子守護家舍。

父親回來後,發現家中的肉被老鼠偷吃了,父親大怒、鞭笞張湯。

張湯掘開老鼠洞,抓住了偷肉的老鼠,並找到了吃剩下的肉,然後立案拷掠審訊這隻老鼠,傳佈文書再審,徹底追查,並把老鼠和吃剩下的肉都取來,罪名確定,將老鼠在堂下處以磔刑。

他的父親看見後,把他審問老鼠的文辭取來看過,如同辦案多年的老獄吏,非常驚奇,於是讓他書寫治獄的文書。

父親死後,張湯繼承父職,為長安吏,任職很久。

周陽侯田勝在任職九卿時,曾因罪被拘押在長安。

張湯一心幫助他。他在釋放後被封為侯,與張湯交情極深,引見張湯遍見各位貴族。

張湯擔任給事內史,為寧成掾,因為辦事無誤,又被推薦給丞相,調任為茂陵尉,在陵中處理事務。

武安侯田蚡擔任丞相,徵召張湯為丞相史,又推薦給武帝,補任為御史(《漢書》作侍御史),令他處理訴訟。

在處理陳皇后巫蠱的案件時,他深入追查其黨羽,因此,武帝認為他很能幹,晉升他為太中大夫。

他與趙禹共同制定各種律令,務必依法令嚴峻細密,對任職的官吏尤為嚴格。

不久,趙禹遷升為中尉,調任為少府,而張湯也升為廷尉,兩人關係密切,張湯象對兄長一樣對待趙禹。

趙禹為人廉潔孤傲,自從任官以來,舍第中從未有食客。

公卿相繼邀請趙禹,趙禹卻從不回報,其用心在於杜絕知交、親友及賓客的邀請,以便堅持自己的主張。

他收到法律判決文書都予以透過,也不復查,以便掌握官屬們過錯。

張湯為人多狡詐,玩弄智謀駕御他人。

開始時擔任小吏,虛情假意地與長安的宮商大賈田甲、魚翁叔等人關係密切。

及至官達九卿的職位,收納和交結全國各地的知名士大夫,自己心中雖然並不讚許對方,然而表面上仍表現出敬慕之情。

當時漢武帝偏愛有文才學問的人,張湯斷決大的案件,欲圖附會古人之義,於是請求以博士弟子中研習《尚書》、《春秋》的人補任延尉史,以解決法令中的疑難之事。

上奏的疑難案件,一定預先為漢武帝區別斷案的原委,漢武帝肯定的,便著為讞決法,作為延尉斷案的法律依據,以顯示漢武帝的英明。

奏事受到斥責,張湯便向漢武帝拜謝,他還揣摸漢武帝意圖,引證廷尉正、監、掾史的正確言論,說:“他們本來曾為臣提出來建議,如果聖上責備臣,認為臣沒有采納他們的建議。臣下愚昧,只及於此。”

因而錯誤常被原諒、有時向漢武帝奏事,受到稱讚,便說:“臣下並不懂得這樣向陛下進奏,而是某個廷尉正、監或掾史寫的奏章。”

他欲推薦某人,常常這樣表揚此人的優點,遮掩缺點。

他斷決的罪犯,若是漢武帝欲圖加罪,他便讓廷尉監或掾史窮治其罪;若是漢武帝意欲寬免其罪,他便要廷尉或掾史減輕其罪狀。

所斷決的罪犯,若是豪強,定要運用法令予以詆譭治罪。

若是貧弱的下等平民,則當即向漢武帝口頭報告。

雖然仍用法令條文治罪,漢武帝的裁決,卻往往如張湯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