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76章 嘿!這孺子!(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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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秦相李斯那本嚴酷的令人咂舌的《秦律》之下,主掌一縣牢獄的獄掾,就算和劊子手還有點差距,但幾年下來,也絕對能稱得上一句‘見慣瞭如草芥般廉價的人命’!
想到這裡,趙堯也是不由想起了一則坊間雜談。
說是最初,尚為沛縣泗水亭長的當今劉邦,其實並不認識所有的豐沛元從,只認識在村口賣肉的屠夫樊噲、專門在喪事上吹簫奏輓歌的周勃,以及自己從小玩兒到大的把兄弟:盧綰。
和在縣衙擔任主吏掾的蕭何,劉邦也只能算是稍有些交情,並不算很熟。
而曹參,便是夾在蕭何和劉邦之間的中層官員——即是主吏掾蕭何的直系下屬,同時也算是泗水亭長劉邦的直系上司。
至於改變蕭何、曹參、劉邦三人之間的關係的,便是風聞中,那件使當今劉邦結識的夏侯嬰的往事。
——彼時的夏侯嬰,是在沛縣縣衙的馬房裡專門負責養馬,並未來往官員駕車的馬伕、車伕,雖連小吏都算不上,但也算是劉邦的同事。
有一次,夏侯嬰到劉邦的外室,即當今齊王劉肥的生母曹氏開的酒肆吃飯,吃完飯才發現沒帶錢,便表示下次再來結賬。
見有人想吃白食,潑辣的曹氏也不含糊,片刻的功夫就到村口把樊噲找了過來,為自己主持公道。
得知老大哥的女人被欺負,樊噲嘴下也不留情,對著夏侯嬰就是破口大罵,偏偏夏侯嬰吃飯時又喝了些酒;
見樊噲一個屠夫對自己大放厥詞,夏侯嬰也是在藉著酒勁,耍起了‘縣衙官員’的威風。
這一下,事情就鬧大發了。
樊噲本就是屠夫,腰間一把剁肉刀是從不離身;見夏侯嬰一個養馬的雜役跟自己抖官威,一言不合拔出腰間的刀,就砍在了夏侯嬰的身上。
到劉邦聞知訊息感到時,事態,便已經發展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按照秦法,百姓之間嚴禁私鬥,尤其是械鬥!
如果劉邦放任不管,那按照秦法的規定,持刀傷人的樊噲最輕也得是個死!
為了保護自己的兄弟樊噲,劉邦便站了出來,自掏腰包找來醫生,為夏侯嬰包紮了傷口,並同夏侯嬰約定:只要這件事不說出去,俺們就是兄弟了。
到這時,夏侯嬰的酒勁兒也是過去,稍一回憶,便不由嚇出了一身冷汗。
——秦法中對‘械鬥’的定義,並不是雙方都持利器,而是隻要一方持有,那雙方就都會被算作是參與了械鬥!
如果這件事爆出去,砍人的樊噲自是落不著好,但被砍的夏侯嬰,也同樣會因為‘械鬥’的罪名受到懲治。
想明白這些問題,夏侯嬰也是沉沉一點頭,拍了拍劉邦的肩膀說:你這兄弟,俺交下了!
但正所謂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這件事,最終還是被爆到了沛縣獄掾:曹參面前。
得知治下有百姓私鬥,尤其還是械鬥,曹參很快便找來了當事人夏侯嬰,指著夏侯嬰的傷口問道:你這傷口,是不是和別人械鬥留下的?
夏侯嬰卻是一口咬定:自己腹部那個不到半寸寬,全有近一尺長的傷口,是被縣衙馬房的馬‘踢’傷的······
見夏侯嬰不鬆口,曹參自是秉承著秦吏的傳統,對夏侯嬰一陣嚴刑拷打;
將夏侯嬰折磨個半死不活之後,依舊沒能得到滿意答案的曹參,便將劉邦找了過來。
被砍的夏侯嬰都沒躲過拷打,那主動站出來扛起此事的劉邦,自也沒能躲過一陣鞭子。
最終,還是劉邦的老熟人,曹參的上司蕭何站了出來,對曹參說:這個劉邦啊,和我也算是個朋友。
就這樣,主動站出來替樊噲抗下此事的劉邦,就藉著蕭何這層關係得以脫身,並自此與蕭何愈發親密了起來;
至於惹禍的樊噲,也因此事而記下了劉邦的恩情,立誓要做劉邦一輩子的小弟;
曹參自此之後,也開始對上司的熟人劉邦客氣了些,雖然礙於自己的身份沒太卑微,但也還是開始和身為下屬的劉邦平輩論交。
而這次‘械鬥’事件中唯一的受害者夏侯嬰,卻被曹參以‘拒不認罪’的名義,在沛縣獄中關了足足一年多,又抽了幾百鞭子,才放了出來。
所以,如今的整個朝堂都知道:在豐沛元勳功侯當中,首數夏侯嬰和曹參關係最惡劣,最水火不容;
至於天子劉邦對這些豐沛老人的態度,也多少受到了當年那件往事的影響。
——對於蕭何,劉邦即便是在成為漢王,乃至天子之後,都常常以朋友的口吻交談;
對於樊噲,劉邦過去總是無條件的信任,也正是因此,在樊噲愈發朝著‘呂氏爪牙’的方向傾斜立場之後,劉邦對樊噲便失望透頂;
對於夏侯嬰,天子劉邦至今都還心懷愧疚,所以即便夏侯嬰在逃亡途中,幾次將劉邦丟下車的劉盈、劉樂二人撿回來,劉邦也從不曾掛懷;
唯獨曹參。
唯獨只有自漢室鼎立,便始終在齊國給劉肥做王相的曹參,讓整個長安朝堂都感到無比的陌生,又完全摸不透天子劉邦對曹參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