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漢室,也有與之極為相似的陣亡將士處置規定。

——漢二年夏四月,當今劉邦明詔天下:軍士不幸死者,吏為衣食棺斂,轉送其家,祀以少牢,長吏視葬!

就是說,當有將士不幸戰死沙場時,需要由這位英烈的上級長官准備喪服、棺槨,收斂這名英烈的屍體,親自送回家鄉,奉上少牢規格的祭品(豬、羊各一頭),並需要由直系上司中的正職軍官親自參加喪葬之事,確定喪事順利。

舉個簡單地例子。

漢室的軍隊編制,施行的是自戰國時期傳延至今的‘什伍’之制。

即五人為一伍,主官為伍長,也稱伍佰;

兩伍,即十人為一什,主官為什長;

五什,即五十人為屯,主官為屯長;

兩屯,即百人為一曲,主官為曲長,也被稱為曲侯、百長;

五曲,即五百人為一隊,主官隊率,也被稱為司馬。

兩隊,即千人為一校,主官校尉;

五校,即五千人一部,也會被私下稱為一軍,主官都尉。

至於後世影視作品當中,某位軍官被人尊稱為‘將軍’的情況,在漢室的這套軍隊編制中,起碼要到校尉一級,才能勉強當得起;到了都尉一級,才能坦然受之。

即便校尉勉強當得起一聲‘將軍’的稱呼,那也是要連說‘客套’、口稱‘抬舉’,戰戰兢兢的應下來。

若是校尉以下的軍官,如隊率司馬或曲侯被人稱呼了一聲‘將軍’,那即便別人不笑話,這個被稱呼‘將軍’的軍官,也會羞愧的恨不能找個地縫鑽進去。

這種‘二乘五乘二乘五’的編制,也使得什伍之制,被後世研究者稱為‘二五之制’。

而在這樣的編制方式當中,能被稱為‘吏’的最低等級軍官,是掌管百人的曲侯。

至於能被稱為‘長吏’,即正職的軍官,最低,也是掌管五百人的隊率司馬。

這樣一來,按照當今劉邦所定下的‘關於陣亡將士喪葬之事的處理辦法’之規定,就算陣亡的是一個最低等級計程車卒,也需要由這名士卒的直屬曲侯,即百長準備準備喪服、棺槨,收斂這名士卒的屍體並送回家中。

而後,還需要這位士卒的頂頭隊率司馬自掏腰包,用自己的錢準備祭祀所需的豬、羊各一頭,並親自前去參加喪事,確保喪事的順利。

一個士卒大頭兵陣亡,都需要百長斂屍、隊率司馬視葬,那百長、隊率級別的軍官陣亡,就更不要說了。

尤其此戰,在庸城陣亡的,幾乎全都是出身關中的良家子弟,人數更是達到了七千人以上!

這就使得作為大軍實際主帥的酈商,必須帶著那綿延數里的送葬隊,趕在英烈屍首腐爛之前送回家中,而後入土為安。

該弔唁弔唁、該哭喪哭喪,該祭祀祭祀,等喪葬之事結束了,陣亡英烈入土為安了,然後,才是朝堂下場,到該撫卹撫卹,該慰問慰問的時候。

按照過去,劉邦在處置類似事務的慣例,底層士卒陣亡,大機率能得到幾萬錢的撫卹金,以及全家五年不用參加勞役的特許,即免除勞役。

伍長、什長、屯長這樣的底層軍官陣亡,撫卹規格也不會差太多,大致就是撫卹金高一些、免勞年限長一些。

但到了曲侯這一級,撫卹規格,就會發生質的提升。

——曲侯,在漢室軍隊中,也會被麾下士卒尊稱為‘軍侯’!

單這一個‘軍侯’的稱呼,其含金量,就遠勝後世三國時期,被隨手封下的各路裨將,亦或是零陵上將軍之流!

到了掌卒五百人的隊率司馬一級,那更是了不得。

——如今漢室,徹侯、關內侯家中子侄參軍入伍時,其起點,就基本是隊率司馬!

所以‘隊率’這一級,也被民間稱為‘兵’和‘將’的分水嶺。

能達到‘隊率’一級,就意味著此人已經脫離了‘聽令辦事’的底層軍官行列,初步具備了戰時的自主指揮權!

所以,若是民間百姓誰家出了個‘隊率司馬’一級的軍官,那必然是和後世宋明時期的狀元及第般,引來鄰里街坊的‘登門拜訪’。

至於原因,倒也不是為了投獻避稅之類,而是為了將家中子侄塞去,做這位司馬隊率的‘親兵’。

活著的曲侯、隊率都是如此待遇,那這種級別的軍官陣亡,其撫卹規格,自是不必贅述。

——過往十幾年,光是被當今劉邦一句‘父死王事,當蔭子為郎’,而得以入宮成為郎官的烈士子嗣,就已有不下千人之多!

這其中,甚至有幾個父親戰死、兒子繼承父親的武勳而得封高爵的例子!

這樣算下來,漢室對陣亡將士的撫卹規格,雖然還是比不上後世新時代的‘烈士’,但相較於絕大多數封建王朝,都完全可以算得上‘尚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