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判決相當的公平(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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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瑞鴻的話讓汪雅芝瞬間就僵在原地,從他的裡面她已經聽出來一些端倪。她的事情被成瑞鴻給發現了?
不可能,她都做得這麼隱秘了,他怎麼可能會發現。
一定是剛剛那個女人的原因,汪雅芝在心中想著,她一定要找到機會好好的揍一頓那個女人。
也是從兩個人在咖啡店吵架不歡而散的這一天開始,成瑞鴻就沒有再回家了,他帶著女兒去外面的酒店去住了。
汪雅芝努力尋找到成瑞鴻出軌物件的時候,她便收到了法院給她的起訴狀副本和傳票,讓她在指定的時間內回覆答辯狀,並且應訴出庭。
汪雅芝根本沒把這個事情放在心上,她自認為了解成瑞鴻,他就算是為了女兒,也不會離婚的。
她已經在網上查過了,網上說了,只要她堅持不離婚,這個婚就離不了。更何況,她手裡面握著成瑞鴻那天和那個女人在咖啡店約會的錄影,成瑞鴻能有證據證明她出軌了呢?
她還想了想雖然這些東西她不懂,在法院門口找了個可以代書的律師,花了三百讓對方幫忙寫了個答辯狀。
本來以為就是個過場,卻沒有想到成瑞鴻這一次是認真的,當她清楚的看見了高曉莉坐的位置,上面寫著代理人的時候,她就傻眼了,覺得這不是個好的預兆。
原來成瑞鴻的姘頭是個女律師,難怪他要離婚。
等著是法官讓雙方發言的時候,汪雅芝第一時間開口就說出來這句話來:“審判長,我不同意離婚,他的姘頭就是他身邊的女律師!我要告他們兩個人!”
審判長大概也明白這個為什麼這倆人要離婚了,這女方頗有一種是非不分的感覺。
“肅靜,法庭上不要喧鬧,有話好好說!被告,你認為男方出軌,有什麼證據?還要你的訴訟請求是什麼?”審判長避免汪雅芝的情緒激動,讓她慢慢說,還耐心的詢問了一下汪雅芝她到底想要什麼結果?離婚還是不離婚?
“審判長,我有證據的,這是他們在外面約會的影片!”汪雅芝拿出來就是之前,她在咖啡店拍到的高曉莉和成瑞鴻坐在一起的那一小段影片。
“原告,你怎麼說?”審判長看見這個影片覺得倒是不能認定這倆人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關係。
“審判長,這是那天完整的影片,那天我和我的當事人約在這裡聊這個離婚的官司,沒有想到這原告會出現,甚至還倒了我一身的水,誤認為我是原告的情人。”高曉莉拿出來完整的影片給法官檢視。
“還有我的當事人有更多的證據能夠證明,出軌的是被告而非原告!”高曉莉又拿出來許多可以佐證的材料,讓法官瞧得都有點頭大了。
沒錯這些都是最近成瑞鴻自己收集的證據,裡面有汪雅芝和車彥成兩個人手牽手逛街的照片,還有兩個人在飯店吃飯,街頭親密接吻的照片,甚至還有兩個人去開房的記錄等等,一系列的證據。
當這些證據都被亮出來的時候,汪雅芝才徹底的傻眼了。原來這成瑞鴻已經知道了她的事情,去卻一直都沒有說出來,就是等著今天在法庭上一招拍死她。
“你這是偷窺,洩露我的隱私,你憑什麼跟蹤我?審判長,他侵犯了我的隱私,我要告他!你趕緊給他抓起來,判他幾年牢!”汪雅芝覺得成瑞鴻簡直太過分了,居然能把這個事情捂得這麼死,之前一點風聲都沒有漏過。
“肅靜!被告,你冷靜一點,這是原告提供的證據,你有別的證據反駁嗎?”審判長一聽汪雅芝的話,就懂了這一位還真的是不懂法,連民事和刑事法律都不能分得清楚。
“審判長,你為什麼不抓他?他分明和那個律師不清不楚的。你看見了也不阻攔,你還當什麼審判長?”汪雅芝把怒火又轉移到了法官的身上。
“被告,注意你的言辭,這裡是法庭,希望你能遵守法庭紀律!你要告他侵犯你的隱私,請你另行起訴,現在審理的是你你們的離婚糾紛,你需要拿出你的證據來質證。”法官還是耐心的給汪雅芝提示了幾句話。
汪雅芝也是看明白了,這離婚的案子,她十八九要輸了。那孩子和去錢就不能放手了。
“我沒有什麼證據!但是,我要我女兒的撫養權!”汪雅芝想著女兒在她的手裡,她沒月還能要點錢過來。
“審判長,我的當事人也要孩子的撫養權,被告無業,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並且我們有被證據證明被告沒有能力撫養孩子。”高曉莉之前申請過調取證據,就是之前她過馬路瞧見的那段影片,並且當庭播放了出來。
“被告,你有什麼意見?”法官還是檢視了一下高曉莉的證據,又問了問汪雅芝。
汪雅芝怎麼也沒有想到這之前的證據都能被高曉莉給調出來,她是啞口無言。
經過了兩個小時的審判,這個案子終於是審理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