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五章 何以解憂,唯有暴富!(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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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六年,在守歲到來之前,許昌城因為戲志才的大婚而結結實實的熱鬧了一回。
這一次的婚禮上,不僅出現了禮花筒,還現場燃放起了煙花。
整個婚禮不僅熱鬧非凡,甚至堪稱奢華。
但在婚禮之後,最忙碌的卻不是戲志才和鄧琬,反而是掌管著經濟命脈的曹洪和糜竺兩人。
商人的嗅覺一向是最靈敏的。
禮花筒以及大冬天出現的鮮花,讓他們再次嗅到了無比龐大的商機。
對於商人賺錢這件事兒,陸彥並不反感,只要是取之有道,賺的堂堂正正,甚至還應該是鼓勵的態度。
俗話說,“無農不穩,無商不活,無工不富”。
對於一個國家而言,無論是農業,還是工業和商業,它們對國家的發展都是十分重要的,甚至可以說缺一不可。
但處在農耕文明的華夏封建時期,工業和商業卻處處於被統治階層所極力打壓的狀態。
遠的不說,就說東漢時期,匠人的工業技術十分落後...甚至可說,除了官辦的匠所,工業幾乎無從談起,更別說比工業地位還不如的商業了。
雖然現在也有糜家,甄家這樣的豪商大家,可他們在真正的世家面前,他們依然還是一種低人一等的身份。
如今,在曹操治下的兗、徐、豫州三州,經過數年的發展,商業的底子已經比較雄厚。
而且人們對於商業的看法有所改觀,陸彥認為現在也是時候進行新一輪的改革了。
驃騎將軍,書房中。
陸彥正在奮筆疾書著,他對商業的改革計劃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想法,現在要把這些想法記錄下來,然後再進行系統的整理和規劃。
陸彥的想法大概有三個大點。
其一:削減商業相關的其它苛捐雜稅,只收取商人增值稅和消費稅,稅率暫時定為十二稅一。至於農稅,兗州、徐州等地早已低至二十稅一。
別看十二稅一好像還是挺大,但之前的大漢朝廷禁止人們從事商業...誰經商,那可是有可能要被砍頭流放的!到後來,即便是放鬆了對商業的管制,但朝廷卻依然在打壓商業。甚至許多地方還私自創立了許多稅收名目來奪取商人的資產;各種苛捐雜稅加起來,有的地方商稅可能會高達四稅一,三稅一,甚至二稅一!
至於像甄家和糜家這樣的大商人,他們能夠得以發展壯大,其實暗中也是靠著賄賂官員、逃稅避稅等手段,才能夠賺取到大量的利潤。不過現在的糜家可不敢再幹這些事情了。
其二:在曹操治下各個郡縣,專門開闢用以交易的坊市。
這些坊市裡的鋪面由地方政府修建,專門用來租賃給商家做買賣;商鋪只租不賣,隨時可以流動到其他人手中,而且一個商家所能租到的鋪面也有限制,這就避免了被某些大商家壟斷的情況。官府則每月收取租金,並派專門的官吏前來管理。
其實坊市制度在唐朝才開始興起,因為人們購買商品都在東西兩坊內進行,所以後來購買商品也就被稱為買東西。
其三:每個郡增設屬官“商曹”一位,用來專門管理和監督本郡的商業,商曹的手下也就專門管理坊市和商業相關的一應事宜。
東漢原本的制度裡,每個太守下設有五個屬官:郡丞,功曹,主***郵,督尉。
這些屬官中,郡丞便是郡守的副手,相當於後世的副市長。
功曹則掌管一郡的人事,相當於後世的市人事局局長。
主薄掌管全郡的文書典籍;督郵負責督察縣鄉,宣達政令兼司法;督尉則掌管一郡的兵馬,有時候也負責平日裡的治安。
縱覽這五個屬官,可以看出,他們之中沒有一個是與商業相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