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我們被起訴了!」

「什麼起訴?咱們不早就被麒麟傳媒起訴了嗎?」

「不是老闆,這一次是咱們的供貨商起訴咱們,說咱們未能完成合同上面的條款,讓我們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咱們籤的合同還有違約金嗎?」

「有啊,當初咱們簽約的時候約定,一個星期內銷售額達不到一百萬的話,需要支付一千萬違約金!」

「啥?一千萬!

!」

那名「大網紅」直接站了起來,眼睛都快要瞪裂了。

「合同在哪?我之前怎麼沒看到過有違約金?」

「在這。」

助理直接把合同拿了出來,指了指那藏在眾多合同中,非常不顯眼的一條。

「王八蛋!有這麼高的違約金,當初為什麼不提醒我?」

「老闆,當天您簽了五份合同,都是他拿過來的,那四份合同根本沒有違約金啊。而且當天出去玩,又喝了不少酒......」

大網紅都快哭了,錢啊!我掙到手的錢啊!

「老闆......」

「咋啦?」

「這只是一份。」

「你,你,你什麼意思?」

「咱們第二天還簽了十幾分合同,您忘了?那些幾乎都有違約金。」

大網紅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眼神都有些呆滯。

而此刻,像是這種情況,幾乎在那些造謠的大網紅身上同時發生。

其實,人的眼界是有侷限性的。

就比如說,現如今很多人都知道當網紅賺錢。

於是很多人挖空心思想要去當網紅,但實際上還有另外一個思路,那就是從網紅身上賺錢!

相信大家這些年能看到很多所謂的線下傳媒,網紅基地。

真當他們是靠培養網紅賺錢嗎?不,實際上他們是指望違約金賺錢!

為此被牢牢拴住,甚至賠的傾家蕩產的也大有人在。

十幾秒後,大網紅一拍桌子站了起來道。

「放特孃的屁!那都是我的錢!我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