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那可是我的海報,你讓他簽在上面,這好嗎?”

席爾聳了聳肩,無奈的開口。

男孩聽到這話,急忙看了一下海報,發現的確是席爾的海報。

然後他做出了讓希爾面色發黑的一幕。

他一甩手,直接將手裡的海報扔到了旁邊的垃圾桶,然後直接脫下衣服,給何勁遞了過來。

他的意思很明顯,海報我不要了,請幫我簽在衣服上。

席爾本來就黑的臉上盡是尷尬,自己的粉絲當場叛變,這感覺……

何勁有些想笑,但又覺得不合適,只能憋著笑給男孩簽了名。

接著他又給其他人一一簽名。

對於這些粉絲,何勁不太在意。

他知道,這些人不過是單純的覺得他剛才唱的兩首歌好聽,所以臨時追逐自己而已。

想讓這些粉絲真正成為自己的死忠粉,年度恐怕很難。

嗯,不僅是難,說不定這些傢伙今天喜歡他,明天看到另一個歌手,又轉身去追逐他們了也不一定。

不過,何勁也不在意他們背叛。

他現在已經過了收集死忠粉的時候了。

現在的他,需要的是路人。

只要對他有好感的路人多,那他的唱片銷量便不會愁賣。

就像前世的周杰倫。

周杰倫死忠粉多嗎?

並不多,他多的是喜歡聽他歌曲的路人粉。

這些路人粉平時不會像死忠粉那樣去追逐他的什麼海報亦或者周邊。

但他的專輯一發行,這些路人粉只要知道訊息,他們便會去聽,去貢獻一份力量。

這才是真正的實力派巨星,而不是純靠死忠粉的偶像。

何勁現在的目標就是逐漸擺脫偶像這個標籤。

當然,此偶像非彼偶像。

此偶像說的是純靠顏值的小鮮肉。

彼偶像則是一個值得追逐的偶像。

何勁就非常喜歡劉德華《十七歲》那句歌詞。

“喜歡我別遮臉任由途人發現。”

他希望的是自己的粉絲會以自己而驕傲,而不是像後世的小鮮肉粉絲,天天被罵腦殘粉。

離開bbc,何勁與席爾找了一家餐廳。

倆人第一次見面,但都是一個圈子的,你看重我的才華,我看中你的地位,一拍即合,自然就能處到一塊。

嗯, 就像何勁跟邁克爾傑克遜。

都非常欣賞對方的才華,如此一來,自然就能處到一塊。

到了英國,吃的餐廳自然是西餐廳。

這頓飯是席爾請的。

用他的話就是,“這是我的家鄉,自然我請,下次我去中國亦或者亞洲,你再請!”

一頓飯,對於何勁等身價過億的人而言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

不過,這其中的意味卻不是錢的問題,而是一種情誼,一種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