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相對而言,在這個合作模式中,大公司是佔據主導地位的。

一般新的音像店開起來的時候,你是沒有貨源的。

當然,盜版另說。

正規的方法,應該是音像店主動聯絡那些大公司,讓他們為音像店提供貨源,也就是提供唱片。

很多時候,唱片公司在同意為音像店提供唱片的時候,都會讓音像店簽下只賣他們公司的唱片這樣的合同。

在最早的八十年代,那時候的正版店鋪,一般都是隻賣一家公司的唱片的。

直到八十年代後期,這種一家店鋪只賣一家公司唱片專輯的市場逐漸飽和,為了擴大市場,各大發行公司開始了相互合作。

他們合作後的成果就是,各自旗下的代理發行店鋪開始售賣起了對方公司旗下歌手的唱片。

這也是為何現在很多音像店都會有大部分公司歌手的專輯的原因。

這種合作方式,不僅讓整個市場範圍擴大了無數倍,也讓想聽某個歌手的歌的人們不用像以前那樣跑很遠才能買到唱片,他們只需要隨便找一家音像店乃至書店便可以買到自己想要的唱片。

同時,也讓合作在一起的唱片發行公司們牢牢的把控住了市場,讓後來者想加入進來都很難。

當然,要加入進去也不是沒有辦法。

那就是你得從頭開始,你得先聯絡到一家剛開的音像店,讓他們獨家代理你們公司的唱片。

這樣還沒完,這種只賣一家公司唱片的店鋪已經過時了,要想跟上步伐,你還得聯絡其他唱片公司,與他們進行利益交換,讓你加入到他們的合作店鋪中,在這些合作店鋪中擺上你們公司的唱片。

同時,你的獨家店鋪,在這個時候也會開始擺上其他公司的唱片。

總之就是,一換一,你容許我的店鋪賣你的唱片,我的店鋪賣你的唱片。

這是想要重新搭建發行渠道的唯一辦法。

也是一種既費錢又費力的辦法。

嗯,當然,還有另一種稍微簡單的。

那就是你直接把某一家發行渠道已經成熟的公司收購了。

兩種發行渠道的構建,都是非常難的。

第一種純屬是從零開始,第二種則是純屬用錢砸,而且還是有錢都不一定砸出來的那種。

這幾年,唱片業空前繁榮,發行公司都賺得盆滿缽滿,幾乎很少有公司會將發行渠道賣出去。

除非是遇到大危機,亦或者像華星唱片這樣剛好被何勁撿了便宜,不然,想買一家擁有成熟發行渠道的公司真的很難。

當然,錢是個好東西,這年頭,就沒有錢辦不了的事,只有你有錢,你肯定是能砸一條渠道出來的。

只不過,這得是大資本公司才能做到……

“我知道了,我晚上就通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