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節 我是奸商(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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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怎會如此熟悉?
喔草!
這不是前世開發商玩的套路嘛!
‘先把學校或地鐵站立起來,然後賣周邊的土地和房子。’
張新原本還打算讓別人體驗一下社會險惡,沒想到轉身就被老鄭給上了一課。
古人智商不可小瞧...
重要的事情記三遍!
騎行26公里,穿過一個個土人村落,返回三和城市區已經下午2點。
從漢堡店抽調10名夥計,帶上工具和乾糧,推著板車直接出發。
到了野鷺灣受甲方(也就是鄭奕住)指揮幹活。
一天忙碌,又飢又餓,張新打了杯快樂水、幾塊炸雞,找了個空位坐在店裡大塊垛頤。
吃到一半,陳光端著餐盤坐到對面。
“師弟,我早上已經把妻兒送到你說的養豬場。”
張新點點頭,“田口怎麼說?”。
“他答應了,但要價很高...”
“多少?”
“100盾。”
“沒問題,你們打算怎麼做?”
“丹野健人和他老婆住在領事館裡,平時很少出來溜噠,我們只能守株待兔。”
“算了,時間來不及。”
張新又道。“給你們三天時間,殺死為丹野健人辦事的那名留月代頭、小鬍子、倒三角眼,喜歡穿跨褲的武士。”
“行!”
陳光就打算離開。
“等會,你告訴田口,這件任務辦好,下一件任務的酬勞是500盾。”
陳光吞了吞口水,被這個金額嚇到了。
他認為100盾已經是高價。
目送陳光離開,蔡德隆和他擦肩而過走進來。
張新笑著站進來迎接他。
“蔡叔,這趟順利嗎?”
“路上順利,村子不安寧。”蔡德隆坐在張新對面,說了一個不好訊息,“反抗軍發現了村子。”
張新評價道:“當鴕鳥本來就是錯的。”
“什麼意思?”
蔡德隆一臉懵,好像不知道‘鴕鳥’,代指‘自欺欺人’。
“逃避沒用。”張新解釋,“他們原本是小商人、攤主、行腳小販,即然手上都沾了人命,那就應該做更有意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