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摩根銀行金庫被搶,我擔心那邊的人會過來擠兌,而且我這裡也沒多少錢。”

“...”

銀行沒錢聽著像笑話。

張新知道,摩根銀行大部分現金都被借出去了。

這個年代也有‘準備金’的說法。

但一般不超過10%,有時為了業績,甚至會壓到5%。

客戶存100,借出去95.

現在的情況是,兩個城市的摩根銀行都沒錢了。

如果客戶突然都來取錢,銀行無法支付,就會引發嚴重後果。

銀行就是‘信譽’。

丟了信譽,等於關門倒閉。

話說,尼亞把這麼秘密的事情說出來,說明她很信任張新。

否則訊息傳出去,泗水那邊的儲戶沒來,三和城這邊會先亂起來。

“我大概有45萬盾,可以幫到你嗎?”

“...”

尼亞下意識追問,“你那來的這麼多錢?”

接著尼亞又擺擺手,“算了,你不用回答,45萬盾對我有用,儘快給我。”

故計重施,張新把另一半武器再次交易給反抗軍。

總價21.5萬盾,抹掉1.5萬盾的零頭,給反抗軍報價30萬盾。

本以為反抗軍會拒絕,或者是拖幾天交易。

沒想到人家第二天就來摩根銀行存錢,並把存單藏在墓地裡。

擔心被監視,張新根本沒去取。

直到蔡德隆從泗水城回來,在反抗軍進攻前夕,他從銀行裡取出22萬盾現金。

三小時後銀行被反抗軍攻餡,運氣好到爆棚。

取兌票的事情還是交給蔡德隆去做,畢竟多年練武,無論是身手還是警覺,都不是張新可以比的。

凌晨兩點,蔡德隆返回南縣小吃店,把剛剛從墓地裡取回來的不記名兌票交給張新。

兌票是用防水油布包裹著的,還沒拆開。

隨手開啟,張新揉了揉眼睛,60萬盾?

再看還是60萬盾。

“我只要了30萬盾,對方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