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節 絕賣(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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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生意人的臉放那放?
這六妾中,其中有一妾是老家人,名叫周亞景,實際家庭地位排在蔡三娘之下,另外五妾之上。
其領養有三個兒子,分別是七子、八子、九子。
育有一個女兒,為五女。
另外五妾沒有養子,共育有三個兒子、五個女兒。
這裡有很多問題。
1:為什麼有這麼多養子?
2:為什麼長子、二子、三子是養子?
3:另外五個小妾都沒有養子,為什麼同為小妾的周亞景有三個養子?
先回答第3個問題,鄭奕住常年生活在爪哇。
除第一個十年沒回家,往後每一到二年都會回一到兩次唐山郡老家。
而老家只有‘童養媳’周時一人。
為了防止兒子在外嫖娼傷身、喪財,鄭奕住的老母親便在家鄉為他納了一房妾。
也就是周亞景。
這時的鄭奕住已經小有家產,納妾自然不是普通人家,而是隔壁縣另一富商小妾生的女兒。
妾與妾之間的地位相同,但因‘母憑子貴’的文化盛行,所以妾既生子,妾的社會地位也因此會提高。
又因在唐山郡海外家庭文化盛行,妾生子與妻生子,親子與養子同看,即擇業、擇配、財產繼承享有同等對侍。
於是領養成了周亞景的選擇。
一次買養三個,分別是七、八、九子。
回答第2個問題。
為什麼長子、二子、三子是大婦周時的養子,而不是親生?
鄭奕住第一次離開家鄉時,和大多數人經歷一樣,15、16、17歲離家。
那個時候童養媳周時還不到十歲,如何生子?
鄭奕住到了爪哇,一切從零開始。
前五年打工僅能吃個半飽。
第五年才開始經商,從走街串巷、往返深山部落的貶貨小貨郎開始,之後升級到擺攤。
少年的鄭奕住吃了什麼都不懂的苦,足足磨礪了五年。
張新就是看到這點,才從擺攤始步。
第六年鄭奕住認識了一起擺攤的蔡三娘。
這時鄭奕住22歲,少男少女、乾柴烈火,大家都懂。
不久後兩人的大女兒出生。
那麼問題來了,家裡的童養媳還沒有圓房...
周時的家庭地位及及可危。
於是老母親一封又一封信催促他回去和周時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