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早上。

李承佑一覺醒來,就看到了林允兒發來的道歉簡訊。

但瞥了眼,李承佑並沒有回覆。

電視劇收官了,緊接著就是電影的宣傳上映,李承佑現在可沒心思跟林允兒玩什麼欲擒故縱。

上午。

崔賢鎮過來,跟李承佑商討有關電影的宣傳事宜。

“哥,得知你的第二部電影即將上映,又有幾個節目邀請你出演宣傳,哥打算繼續回絕還是選一兩個參加?”

崔賢鎮目前是李承佑的經紀人,所有的外來邀約都由崔賢鎮負責。

李承佑道:“繼續推了吧。以後但凡是這種邀請,我都沒興趣參加,你一概都幫我推了。”

按說作為導演宣傳自己的電影是分內之事,但前世參加過太多的節目,李承佑早就煩不勝煩。穿越後好不容易有了第二次生命,特別是還有金手指輔助,李承佑不想再像前世那般活得那麼累。除了這類的節目邀請之外,還有什麼電影節之類的,李承佑也是能推就推。

更何況有了電視劇的聯動效應,電影的宣傳已經預熱,論及知名度和對粉絲的影響,他的影響力還不如孫藝珍,參加不參加節目其實影響不大。

所以。

這類受累的活還是交給孫藝珍負責吧,李承佑是能偷懶就偷懶。

至於出名?

相比受到鎂光燈的追逐,粉絲的吹捧,李承佑這一世更想躲在幕後。

要不然人氣是有了,但出個門就被粉絲圍觀,動不動外出一趟連見個人都要躲躲藏藏,前世就已經經歷過這一切,這一世還這樣活,那也太無趣了。

雖然前世養成的習慣讓李承佑大多數時間都是宅在家,外出的時間很少。

但一個是他自願,一個卻是被迫,概念卻是不同的。

做導演雖然隨著將來越來越成功,他的名氣也會越來越大,但導演畢竟不是明星,作為幕後人員,曝光量低,吸引不了那麼多粉絲,相比明星還是有更多的自由度的。

略過這個話題,崔賢鎮又道:“除了節目邀請之外,還有公司想邀請哥代言……”

不等崔賢鎮說完,李承佑就道:“也推了。”

崔賢鎮:“……”

看著李承佑,有點理解不能。賺錢啊,送上門的錢都不要?

李承佑笑道:“都不用問你,我就知道邀請我代言的肯定不會是什麼大公司。以我現在的人氣和知名度,也不會有什麼大公司會找我代言。而小公司的代言弊大於利,得不償失。”

見崔賢鎮不解,李承佑解釋道:“小公司的產品一般都沒法保證,不出問題則罷,一出問題我就容易會受到牽連。而且小公司的代言費又能有多少,為了這麼點代言費承擔風險不值得。給的低了沒必要,給的高了肯定是別有用心。再說我一個導演又不是明星,代言這個代言那個也有些不務正業,反而對我的名譽會造成影響。”

頓了下,李承佑又道:“就算是大公司的代言,對我來說也沒有意義。我是一個導演,也只想做一個導演,不想摻和那些亂七八糟的事。”

還有一點李承佑沒說。

他一個導演,曝光量低,也沒幾個粉絲,影響力相對明星肯定是有限的。

不管是代言大公司或小公司的產品,萬一代言期間產品的銷售額還比不上藝人——這大機率是肯定的——那傳出去豈不是顯得很沒面子。

就為了那麼點錢,還不夠丟人的。

李承佑可是一個極其注重面子的人。

見李承佑再次拒絕,又給出了眾多理由,崔賢鎮也沒話說了。

說到底,決定權在李承佑。

李承佑不樂意,他就是再堅持李承佑也不會理會。

聊完這些,又聊了聊接下來的宣傳事宜,比如媒體試映會、VIP試映會之類的上映活動,崔賢鎮便起身告辭,去處理這些繁雜的事務。

下午。

李承佑宅在家,看看書,喝喝茶,一下午就這麼過去。

臨到天色擦黑,林允兒的電話又打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