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是萬萬沒想到,自己只是走個路,都能遇到個賣小皇叔的。

這圖看著還挺眼熟。

林毅鼻子動了動,聞到了眼前這個矮小男人身上的淡淡香氣,像極了他曾套路過的騙子蘿莉。

原來是她啊!

這是虧了本靠賣皇叔回血麼?

好好的一個修行中人,不好好走正道,非要當騙子,不當騙子又來涉黃,身為正義使者的林毅當然是不會坐視不管的。

“你這書怎麼賣的?”

“三千錢。”

當騙子,最重要的就是眼力,首先就要區分哪些人有東西騙,然後再從中篩選好騙的人。

林毅衣著不凡,看上去又是春風得意的模樣,這種狀態下的人都容易膨脹,也是最好騙的。

商裳兒便獅子大開口,要了三千錢,對她來說,這其實也只是成本價,畢竟……

說多了都是淚,她虧本賣都賣不太動。

林毅聽到她報價,嘴角微微上揚,然後很快收斂,變成一臉嚴肅的模樣,道:“依大齊律,書籍不得私售,何況是這種低俗讀物,跟我去衙門走一趟吧!”

身為執法人員,林毅當然熟讀律法,只有熟悉了規則,才能利用規則。

閱讀律法也能間接地瞭解這個時代,他當初讀到這條的時候就非常驚訝,參照歷史,這個時代沒有成熟的印刷術,便不可能有成規模的書籍買賣。

書籍買賣既然無法形成市場,就不會有律法來禁止私售。

若不是此律法,他也就不會去順著這個方向去調查這個世界和他所處的歷史的不同。

言歸正傳,商裳兒聽到林毅居然要抓她去衙門,頓時臉色一變。

這個男人,不按套路出牌啊!

律法雖然規定了,但這年頭,誰還管律法。

對她來說,朝廷的法律就是狗屁,她縱橫江湖,靠的就是一坑二蒙三騙,真要遵守朝廷的法度,她過不了多久就得進去吃一次牢飯。

以前逍遙法外,都沒有人來管得了她,現在只是賣個小黃書,居然就要被捕?

在商裳兒看來,只是搞黃色的她都算的上是良民了。

“大兄弟,你這就不地道了,不要就不要,咋還能報官呢?”

諂媚地笑了笑,商裳兒忽然拔腿開溜。

她不是怕了林毅,純粹是不太喜歡跟人硬拼,一身功夫,逃跑手段佔了七成。

只是,她的逃跑速度,哪裡比得上林毅,若非林毅只是故意捉弄她,她剛跑林毅就能揪住她的小辮子了。

他閒庭信步地在後面追趕,裝模作樣地呼喊道:“別跑,跟我去見官!”

“你找茬是不是?”

哪有官府的人查小皇叔的,她都特意沒有在城裡賣!

眼看林毅窮追不捨,她也來了脾氣。

“看我霹靂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