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優優昨天被送到醫院看病,得到了一份醫生的證明,證明她已經懷有身孕。根據法律規定,懷孕的人不適用死刑!”

我和周月半天都沒有發出一點聲音,我們似乎還不能立即適應這個生死一瞬的變動。當我們都以為優優因為一個孩子的生命而成槍下之鬼的時候,她其實已經因為另一個孩子的生命而重獲新生。

那天中午我和周月與小梅共進午餐。我們三人都喝了一點啤酒。我們在杯觴之間繼續了早上的爭論,所不同的是爭論的物件已不是一具屍骨而是一個活人,爭論所追求的目的已不是能否還其名譽的清白而是能否還其自由之身。我和小梅仍然對徹底翻案持悲觀態度,周月雖然也不樂觀,但他直到桌上杯盤狼藉之後依然堅持表示要為優優盡些綿薄之力。死馬當做活馬醫吧,何況,這匹馬已經肯定不會再死。

小梅作為優優的律師,飯後要去看守所會見自己僥倖不死的當事人,告訴她有關犯人懷孕的一些法律規定。然後還要再去法院,瞭解法院依據優優懷孕的情況,依法改判的大致時間。周月因為下午處裡有事,最先告辭離去。我和小梅隨後走出那家街邊餐館,簡短握手各奔東西。

我第一個要去的地方,就是凌信誠的家裡。

在路上我先給凌信誠家打了一個電話,保姆說信誠正在午睡現在不能接聽。我讓保姆二十分鐘之後將他叫醒,我說我有重要事情要向他通報。

我到達凌家時凌信誠已經起了,坐在客廳里正在等我。雖已睡了少時但他的面色依然不好,兩頰無光也無半點紅潤。

保姆為我開了屋門,信誠見我進來,忙著起身相迎,並喊保姆去給我倒茶。保姆剛一轉身我便開門見山。

“不好意思把你叫起來了……”

我剛一開口便被信誠急切地打斷:“是不是優優那邊又有什麼訊息啊?你又見到她了嗎,是她又有什麼話讓你告訴我嗎?”

我說:“我沒有再見到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她今天上午執行槍決……”

“什麼?”凌信誠甚至忘了讓我坐下,他低頭喃喃自語:“這兩天我一直託人去找法院,去找公安,我說我要去看一眼優優,我要給她送行。她怎麼今天就執行了呢,他們沒人告訴過我……”

我知道信誠身邊的那些人,醫生和保姆,秘書或司機,都不願信誠再去看望優優。每一個人都因為懷念乖乖而痛恨優優;每一個人也都清楚地瞭解信誠患病的心臟,都不想為了一個罪惡的女人,而冒險讓它受傷。

我看見信誠的臉色越來越白,馬上用爽朗的聲音道出佳訊,我說:“信誠你不用著急,我保證你會見到優優。今天一早最高法院的命令已經停止執行。而且我今天是特地來恭喜你的,你很快就會再有一個親生的孩子!”

凌信誠表情茫然,瞪著我不知所云。

我說:“昨天看守所送優優去了醫院,證實她已經懷上了一個孩子。我認為,她懷的這個孩子,肯定就是你的。律師說咱們國家的法律有明文規定,懷孕的人不判死刑,已經判的也要改判。所以這個孩子是肯定要被生下來的,用不了多久,你又要做一個父親大人了。”

信誠站在我的面前依舊茫然發怔,怔了片刻忽然上前一把將我抱住,他在我的肩頭出聲地啜泣起來,他說謝謝你,謝謝你,我真的謝謝你大哥!

我拍拍他瘦骨伶仃的肩背,聲音儘量放得快樂,我說你們凌家天不絕後,後繼有人。你應該感到高興才對,應該為你父母高興才對。優優總說和你沒有緣分,我看你們今生今世,不管是恩恩相報還是冤冤相報,都是最有緣分的一對!

我把這個訊息的利好表達得面面俱到,同時用兄長的友愛擁抱信誠,我不知道他是因為自己又有了一個傳宗接代的孩子,還是因為優優得以不死,才這樣泣不成聲。我沒有告訴他周月意欲暗查此案的那份決心,生怕信誠因此而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

當天晚上經我安排,周月與小梅和我一起,在凌家與信誠碰面,一方面勾通情況,一方面對優優一案做了初步的分析展望。根據小梅判斷,最高法院很快就會將優優的刑罰,由死刑改判為無期。我國刑法、刑訴法和監獄法都有規定,懷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女犯,可以暫不收監,申請監外執行。監外執行按規定由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和街道組織負責管理監督,而居住地通常應是優優的戶口所在地或直系親屬的戶口所在地。可優優的戶口在仙泉,仙泉對優優一家來說,早已上無片瓦下無立錐。所以小梅建議由優優大姐出面,向為其辦理留京暫住證的派出所,申請接納優優居住。大家都說這樣甚好。於是當晚決定此事委託小梅來辦。凌信誠還表示,小梅因為替優優辯護而請假誤工的損失及車馬通訊費用,一律由他承擔,除此另有重酬容後再議。小梅一通客氣,說不用不用。周月也跟著推辭,說當初他生病住院優優也曾辛勞破費,小梅的花費理應由他來出。我見大家相讓不下,便出頭做主,說律師的費用由信誠承擔比較合適,他不為優優,也要為了他未及出世的孩子。眾人遂不再做聲。

第二天我帶著小梅去找優優的大姐,到了酒仙橋才發覺那間被封的志富網咖復又開門,不過已經開成了一家餐館,老闆也另換其人,優優大姐夫婦居住的後屋,已經改做廚房之用。細一打聽才知道因為錢志富欠租兩月,房東已將此地另租他人。錢志富和優優的大姐早已不知去向,開飯館的人甚至聽說他們已經離開了北京。

我又帶梅肖英到大山子附近去找阿菊。阿菊還和以前一樣,一人獨守空門。她說前幾天優優的大姐給她打過一個電話,說他們去了西山,住在一個寺廟。她告訴阿菊那寺廟環境特好,白天有些遊人,一到晚上五點以後,除了少數品茗小聚,品嚐素齋的預定客人之外,整個山林廟宇,都沉入清靜。優優大姐說她現在也開始唸佛吃素了,心裡覺得特別安寧。

優優大姐的下落讓我感到非常意外,這意外更多是對於優優那位見錢眼開的姐夫,不知怎麼突然排除塵念,歸隱山林,立地成佛去了?如果他們不是出家當了和尚尼姑,在那種偏僻古剎,又靠什麼維持生活?

他們去的那座廟宇,阿菊也沒記住名稱,恍惚記得有個“覺”字當頭,方位大致西山一帶。具體路線地址,供奉何方神聖,阿菊就全都一問三不知了。

優優大姐行蹤不明,意味著優優監外執行將無處落腳。但這一情況後來並沒有影響什麼,因為半月之後優優還是從看守所被押往監獄。雖然法院將刑罰改判無期,但沒有同意立即監外執行,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十七條關於“對監外執行有社會危險性的,應當收監”的規定,認為優優謀殺幼兒,罪行昭著,主觀惡性極大,且其身孕離分娩尚早,所以應當先行收監,待腹中胎兒足月待產之前,再考慮監外執行。

在優優收監之後,凌信誠立即前往監獄探望。他給優優帶去了一些營養食品,和一些健康補藥。那些食品和補藥經過監獄當局的檢查,被允許留下部分,還有部分不知出於什麼原因,讓凌信誠原封帶回。

凌信誠與優優的這次會面,被允許持續了三十分鐘。凌信誠有意沒有提起優優改判留命的任何話題,只表示了對她身體的關心問候。他更多的時間只是沉默地看著優優,看她慢慢地吃著他帶來的那些水果。

優優吃著水果,和凌信誠也沒有太多的話語。她似乎對自己揀回性命,並不那麼激動慶幸,對她肚子裡那個拯救了她的孩子,也沒表現出多少幸福和欣喜。

優優漫長的刑期從此開始,除了在分娩前後和哺乳期內,她可以短暫地走出這座深深的牢門,除此之外,她將在鐵窗之內,度過全部餘生。也許四十年,也許五十年,也許六十年……也許她更期望一死了之,早點投胎轉世,再去為別人,為她真正愛的人,懷上一個愛情的結晶。

從這天開始,凌信誠總是定期來看優優。他作為優優腹中孩子的父親,似乎在探視的次數限制方面受到了監獄當局的寬待。同樣從這一天開始,周月著手了對優優一案的秘密調查。這個調查當然屬於個人行為,不能使用公安名義,所以只能利用業餘時間,全憑自己操勞辛苦。

他開展調查的第一個目標,就選定了本案公訴方的制勝暗器,也就是優優的那位姐夫,那位突然“歸隱山林”的關鍵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