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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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信誠放慢聲音,用以遮掩胸中的嗚咽。但他的話卻把仇慧敏的淚水,再次決放出來。她撲在凌信誠的膝下,抱住他的雙腿。她說信誠,你別這麼說了,你這麼說我心裡受不了的。我是心疼孩子,可我也心疼你啊。你父母已經不在了,你沒有一個親人了,以後誰來關心你照顧你啊?
仇慧敏說這話時,眼淚已經止住,她的聲音因而變得客觀冷靜。但凌信誠卻悲從中來,雙目溼潤。他說:“我,我這輩子……”
這輩子該怎麼過下去呢,他也說不清楚。
仇慧敏說:“信誠,你再給我一次機會,讓我來照顧你吧,我一直真心愛你,和姜帆那是以前的事了。如果你還能原諒我一次,那就讓我們重新開始,我們一定會再有一個兒子!現在我來照顧你,以後讓兒子照顧你,你一定會得到最幸福的生活,你願意的話我們現在就重新開始!”
凌信誠的眼淚終於沒有流下,他搖頭說:“小敏,我謝謝你。你說的對,我真的想再有一個孩子的,無論他是男是女。我真的想有人能愛我,陪我,因為我……我太孤單了。可我已經愛上一個人了。如果法律最後能夠證明她無辜,證明她沒做對不起孩子的事,那我還是要和她一起生活下去的,這是我已經發過的誓。我發過誓要和她永遠在一起,一直到老,一直到死。”
凌信誠的話讓仇慧敏咬牙切齒:“小誠,你到底是愛咱們的兒子,還是愛那個女人?那個女人殺了你的兒子,你還要原諒她嗎?你連我的那一點陳年舊賬都不肯原諒,卻能原諒一個殺人的兇手,難道你真的中了魔嗎?”
凌信誠也咬牙切齒:“她是不是兇手,要由法律來定。我相信法律,我相信證據!”
凌信誠把證據二字,抬高了聲音。仇慧敏也隨之對抗地抬高了聲音。她幾乎是在嘶聲怒喊:“如果一時找不到證據,難道就讓孩子這樣白死?難道你就能和殺你兒子的兇手一起尋歡作樂!難道你就聽不見咱們的兒子,在地底下哭嗎!你看不見他在滿身流血地哭嗎!你聽不到他在叫你爸爸,讓你為他報仇嗎!”
仇慧敏說到一半凌信誠就站了起來,就離開沙發不知想要躲往哪裡。當仇慧敏聲嘶力竭的話音剛落,他也突然哭喊著爆發出來:“我是要為他報仇的!你別再提我的兒子!我的兒子在我的心裡,我不會讓他哭的,我不會讓他流血的!我愛我的兒子!”
仇慧敏從地上渾身發抖地站起,她從沙發上揀起她的皮包,離開了凌家的客廳。也許是凌信誠慘白的面龐,嘶聲的喊叫,預示著他的心臟已到了危險的臨界,她不敢再與他爭吵。但她在離開凌家時流著淚說:“信誠,我知道你愛兒子。我也愛。但我和你不一樣,我不會僅僅把兒子放在心裡,我還要讓他指揮我,出去為他報仇!我絕對要讓害死他的兇手,到地獄去為他償命!”
仇慧敏沒等信誠回答什麼,就轉身出了屋門。她把她的毒誓留在了這間空曠的客廳,留在了這幢寂靜的公寓。一同留下來的,還有茶几上那張三百萬元的現金支票。
幸虧仇慧敏走了,凌信誠的心律確實發生了危險動盪,吃了藥也壓不住整個晚上心痛心慌。他捱到第二天早上叫保姆和司機扶他去了醫院,並且在醫院裡住了整整一週。
這一週不知是讓他享受了清靜之福,還是煎熬了孤單之苦。他讓自己的私人秘書將支票送還到仇慧敏處,他想把他和仇慧敏的關係,就這樣一筆了清。往事不堪回首,前途迷茫無定。他的生活興趣和對未來的信心,似乎都在一個糾纏不清的關節,被鬱悶的心情鎖住。他的胸口,不知是心臟本體原有的毛病,還是被這心情壓抑了功能,總是被什麼東西死死地堵著,透不出半口長足的氣息。
這一週對優優的生死存亡,也是最為關鍵的一個時期。在這一週結束之後,法院發出公告,通知再次開庭。我和梅肖英及時通了電話,探問她對這次開庭的前景展望。根據梅肖英的分析,或者公訴方拿出新的證據被法庭確認,或者沒有新的證據法庭宣告丁優無罪,總之這可能是丁優案一審的最後一次開庭。梅肖英大概從周月那邊打聽到一些訊息,說公安局三天前拘留了優優的姐夫,但在拘留的當天又將他釋放出去,具體詳情周月也不太清楚,也許他完全清楚但礙於紀律不肯透露。梅肖英說,法庭這麼快就重新開庭,肯定是公訴方拿到了新的證據,不然何不再拖些時光,犯不上這樣匆匆忙忙。
我從梅肖英的話中隱隱猜到,這個新的證據,八成與優優的姐夫有關。
開庭那天凌信誠還未出院,我和小梅經過商量,沒有將開庭一事告之於他。我又和周月約好一同前往法庭旁聽,彼此都預感到此役凶多吉少。
開庭後發生的事情和我們猜想的完全一樣,和梅肖英暗示的也完全一樣。公訴人在二次開庭時並未重複上次那些被梅肖英刁難過的原有證據,他們掣出的撒手鐧,正是優優的姐夫錢志富。錢志富在檢察機關的安排下現身法庭,充當控方丟擲的最大王牌。
錢志富當庭作證:案發當天中午丁優匆匆來到已被查封的志富網咖,求錢志富開車帶她去買離京外逃的車票。兩人行至城東三元橋附近,丁優突然讓他開車拐向橋西,橋西有一家汽車維修中心,丁優讓汽車在那裡停靠。她下車進去買了一桶汽車防凍液,出來後讓錢志富開啟汽車的後備箱蓋,將新買的防凍液當即啟封,從中倒出少量,裝進一隻倒空的礦泉水瓶。餘下的大部分防凍液連同那隻原裝桶,就留在了錢志富汽車的後備箱中,說是送給姐夫隨便使用。而那隻盛了少量防凍液的礦泉水瓶,則放進她自己的挎包中,然後就讓錢志富驅車帶她直接去了凌信誠家。
錢志富提供的這段情況在控方迄今為止的全部證據當中,是最有力量的一項舉證。它幾乎直接說明了被害人體內的乙二醇毒素,來源何處;直接證實了丁優購毒並攜毒在案發前進入現場的完整過程。
除了錢志富的證詞之外,公訴人還請出公安機關主持此案偵辦的刑警隊長出庭作證。陳述了他們在取得錢志富的如上證詞之後,對三元橋西的那家汽車維修中心的調查結果。結果證明:在案發當天,該汽車維修中心確實對外出售過汽車防凍液。而錢志富的那輛由凌信誠借其使用的奧拓轎車,在公安機關對錢志富實施拘留措施之後的搜查中,確實從後備箱中搜出一桶已經開封的防凍液來。
證據的條線漸漸收攏,漸漸形成一片清晰的網路,將丁優網在其中,將她投毒殺人的事實,勾勒得條塊清楚。這場審判讓我幾乎失去呼吸地經歷著整個繁複而又殘酷的舉證程序,它的殘酷不是由各種證據鏈條牽引起來的罪惡之輪,不是由這些人證物證臨摹出來的犯罪實景,而是,這個程序讓一個美麗純潔的女孩子,在人們的腦海中,一點一點地,幻化成一個食人血肉的白骨精;而是,它讓我們確認了這不是一個不實的誤會,不是一場假設的遊戲,而是一個能夠讓人相信,卻不能讓人理喻的既成事實。
儘管,梅肖英出於律師的義務,在質證和辯論中做了最大的努力。她義正詞嚴地追問錢志富是出於什麼原因,事隔多日才說出丁優購買防凍液這樣一個關鍵情節,隱隱道出對公安機關有逼供行為的懷疑。但錢志富的回答基本合理,至少連我都這麼認為:他說丁優是他妻子的妹妹,是親情關係使他當初三緘其口。但在公安機關將他拘留並在他車中搜出那桶防凍液之後,他再不交代便自身難保,再不交待便會被警察指控同謀,至少要被指控包庇。包庇也是犯罪,也要判刑。既然妻子的妹妹如此不仁向小孩投毒,也就怪不得他大義滅親揭發檢舉。梅肖英對錢志富的解釋無力反詰,但在法庭的最後辯論中她還是質疑了丁優投毒的現實可能——被告人根本接近不了孩子她是怎麼將難喝的防凍液喂孩子吃下?就算有證據顯示那桶防凍液是被告人買的,卻沒有證據能直接證明防凍液就是被告人親手喂孩子吃的。但梅肖英的質疑我相信在絕大多數旁聽者的感覺中,都不免有些強詞奪理。
法庭確認了我的感覺,在讓優優再次進行最後陳述之後,就用果斷的口氣宣佈休庭合議。優優似乎沒有信心再為自己辯護,她幾乎是自動放棄了最後陳述的機會。她只是哽咽著斷斷續續說了兩句:“我沒想到……我沒想到……他們是我的親人,我那麼愛他們……”之後,便泣不成聲。場面十分沉重,大廳寂靜無聲,誰都聽得出來,她在詛咒她的姐夫!
法庭很快恢復開庭,至高無上的法官重新歸位,審判長起立宣判:被告人丁優犯故意殺人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罪名成立。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旁聽席上響起了歡呼聲,那是陪同仇慧敏來的那些旁聽者,他們簇擁著這位不幸的母親,慶祝著他們最終獲勝。仇慧敏和她身邊的一位女友抱在一起,為她的孩子喜極而泣,同時也能看出她無比感傷。這時我注意到被告席上的優優,她滿臉淚痕被法警帶走,在走出審判大廳的一瞬驀然回頭,目光向我身邊的周月,投來無盡遺憾的一瞥。
優優的大姐那天沒來法庭旁聽,聽阿菊說她根本不知道法庭今天開庭。這一天她和往常一樣在家煮藥服藥,還上街買了些新鮮菜果,給丈夫做了一頓常規的午飯。大約就在她買菜做飯的時候,她的丈夫錢志富把她親愛的小妹,送上了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