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我拜你為師吧!”歐陽俊彥是看到林娜娜不在這裡才敢說出這樣的話,要是放在平時,他高傲得很,怎麼會放下身段去求方知音幫忙?

方知音有點生氣,“你是為了林娜娜?”

“你知道就不要說出來嘛!”他憋紅了一張臉,真像個情竇初開的小男孩,“看你身手這麼好!教教我!”說完,他雙手抓住方知音的手,眼巴巴地望著她。

把方知音的心給看軟了……

是不是隻有真正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才會願意為這個人做自己從來不會做、不願意做的事?

頓時,方知音有點傷心。

二十八歲的歐陽俊彥回到身體的時候,看到自己坐在地上,雙手牽著方知音的手,“我在幹嘛?”

“你……回來了?”方知音比較認得的是正牌老公。

歐陽俊彥狼狽地點點頭,馬上鬆開了她的手,然後站起來,“我回來學校了?”

“上了課,英雄救美……是試圖英雄救美才對!”方知音一想到那個林娜娜,沒好氣地說。

“嗯?”

“算了!走吧!”方知音氣呼呼地走在前頭。

歐陽俊彥知道自己肯定做錯了什麼,也不敢問,只好快步跟上去,隨她一起離開S大。

方知音中途回了一趟雜誌社。

自從歐陽俊彥生病以後,她都沒有時間回去自己的公司看看。

她創辦的雜誌社工作人員加上印刷廠的工人跟司機一共就八九個人,線上的簽約作者也不超過十個。

每個月發行的雜誌數量不超過五千本,每個月……不對,是每一天!公司都在虧本,她手下的員工都是大學剛畢業過來的,因為稍微有點工作經驗或者能力不錯的都不會願意到她這裡上班,怕耽誤自己的青春跟事業!

“老闆,你終於回來了!”是負責人事的一個女孩說。

“我最近家裡出了點事……”方知音有點抱歉地看著明知道公司每天都在虧錢、但仍然堅守在自己的崗位上暫時不離不棄的夥伴們,有點愧疚,“今天中午我請大家去吃海底撈吧!”

“哦也!老闆最好了!”

方知音帶著工作室的小夥伴去吃海底撈,吃了一會兒,有個人從外面走來。他戴著墨鏡,穿著GUCCI的衣服,頭髮也精心打理過,遠看就像是電影明星一樣。

其實近看也像!

“陳晨?”還是方知音先看到他,愣了一下,然後一臉驚喜地問他,“你從歐洲回來了?”

陳晨把墨鏡摘下,溫柔地衝她笑了一下。去歐洲旅遊了一個月回來,還是那麼明亮帥氣,面板白得讓很多女孩子都嫉妒。

陳晨是她公司的簽約作者里長得最帥氣,家裡也是個富二代的人物。而且他很年輕,二十二歲就已經出版了三本暢銷小說,前途不可限量!

當初負責陳晨的簽約工作還是方知音她自己出馬,方知音也沒想過陳晨會答應籤她的公司,雖然出版行業不太景氣,但還是有幾家比較大的出版公司頑強生存,而以陳晨的寫作能力,他完全可以跟別家更好的出版公司簽約的……

但他幾乎沒有任何猶豫就答應了方知音的合作請求,簽約的時候甚至連合同都像是沒怎麼看,大筆一揮,簽下自己的名字。

這一簽就是五年!

“想你了,就提早結束歐洲之旅,想快點見到你呀。”可能是因為比較熟悉的關係,陳晨後來會經常去工作室找方知音他們玩,有時候也會說一些沒輕沒重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