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這隻雞,值五十萬!(第1/3頁)
章節報錯
柳思思前一秒我見猶憐,下一秒雞是我家的。
別說門外這一男一女,李敬也有點接受不過來。
眼看柳思思面對門外兩人一副張牙舞爪的小模樣,李敬默默道。
“思思姐,這事鬧得不小,我們要不還是先配合人家工作?”
巡查局,是維護城市治安的水錶部門。
作為一個標準的良民,李敬不想惹麻煩。
眼前有四個既定的事實。
一,出現了牲畜妖魔化的突發性事件。
二,外面死了人。
三,巡查局的人來了。
四,傷了人的妖化公雞最後死在他手裡。
結合以上四點,他跟柳思思應優先配合巡查局工作。
柳思思聽得李敬低語,下意識抬眼。
這一抬頭,兩人自然就對上了視線。
先前她是劫後餘生沒想太多。
這會對上視線,她頓時意識到自己一二十有六的大姑娘逮著李敬這麼個二十出頭的小年輕投懷送抱好像不太合適。
尤其一旁還有倆巡檢視著。
知道的還好。
不知道的,指不定認為她佔李敬便宜。
不動聲色著退開半步,柳思思整理了下梨花帶雨的小臉,望向門外兩人。
“根據妖物妨害管理法案規定,凡發生妖物侵害事件,巡查局未到場時如有人見義勇為擊殺妖物,有效遏制了災害進一步發展。待事件調查及善後事宜完成後,妖物將視為見義勇為者個人所有的收穫。”
說話間,她壓低話音對李敬道。
“這隻妖化公雞堪堪妖魔化,比不上積年累月的妖物渾身是寶,但也勝在它才剛妖魔化。初步完成妖魔化的妖物體內是沒有妖氣的,骨肉血脈中充斥著的都還是促使它完成妖魔化的充沛靈氣,且不會輕易消散。地上這隻又剛好是家禽一類,它作為可食用家禽的價值比店裡的靈雞高出不下十倍,少說能賣五十萬。”
李敬花了三月時間,已基本適應這世界的生活。
但很多東西,他還沒來得及深入瞭解。
像柳思思口中的妖物妨害管理法案,他連聽都沒聽過。
地上這隻妖化公雞能作為可食用家禽,也觸及了他的知識盲區。
不過這些不重要。
重要的是……
柳思思說地上這隻雞能賣五十萬!
其他的都好說。
這茬,他不能當沒聽到。
五十萬!
這可是一筆能有效解決他目前貧困窘境的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