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恪是坐馬車的,他會騎馬,而且騎術精湛,但是在程咬金他們眼中蜀王殿下是吃不了苦的,所以從沂水城出發的時候便要了一輛奢華金貴的馬車,可以說這是沂水城最好的一輛馬車,車身又百年楠木打造,兩個大車輪剛剛刷過油,亮眼奪目,寬闊的馬車裡面能夠坐得下五六個人,甚至中間還擺放一個小小的方桌,用來沏茶吃飯。

這一路上他們在外面騎馬,李恪坐著馬車悠悠閒閒,他白日拿起一本書看看,時不時透過窗戶看看外面的風景,群山遍佈,綠草茵茵,和現代鋼筋混凝土不一樣,這裡是原生態的美。

沒穿越前他也喜歡爬山,喜歡那種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清閒,但是現代的山也早就被現代文化所侵蝕,漫山遍野都是人,做生意的比比皆是,山是叢林茂盛,但是水卻不夠清澈了。

但這裡卻不一樣,綠油油的樹林遮天蔽日,溪水清澈見底,可見魚兒自由自在的遊動,天空是明亮的藍色,白雲大朵大朵的,山上也會有采藥人,他們穿著粗布衣裳,揹著籮筐,手中拿著鐮刀,當看見身穿鎧甲計程車兵後,採藥人自覺的躲避,

穿過山前面又會有農田,日頭正當午,耄耋老人卻在田間牽著牛耕耘,田埂上稚嫩幼童專心致志玩螞蟻和泥巴。

忽然間,螞蟻四處逃竄,前方是整齊劃一的腳步聲,小孩從沒見過士兵,見他們穿著鎧甲手中拿著武器,害怕的大聲喊爺爺,這個時候老爺子便會放下手中的工具,匆匆忙忙跑到田埂上抱著自己的小孫兒,結果卻發現這群士兵只是過路,對他們並沒有惡意,甚至看都沒看一眼,士兵們簇擁馬車,豪華的馬車裡是俊俏的公子。

就這樣一路走一路看,他們來到了夾子山。

開啟馬車門,李恪從上面一步跨下。

張大禮身穿黑色鎧甲,手中拿著大刀,他步伐利落,身影矯捷,幾個跨步就來到李恪的身邊,抱拳道,“殿下,末將去前方探路。”

之前派了幾名黑騎去探路,全都半路夭折,也讓他們知道了前方有埋伏,而這夾子山就更不用說了。

這裡距離平州十分的近,僅僅三天的路程,山匪想要埋伏,只能選在這個地方,因為再往前走便是一路平原直達平州的城門口。

張大禮要去探路,卻被秦秋雨一把抓住,“急什麼,你一個人探路是送死,我們一起去。”

他認為自己輕功了得打不過還跑不了嗎?

秦秋雨拍著胸脯道,“等會兒要是有埋伏我扛著你就跑。”

氣氛本就凝重,而秦秋雨一席話惹得他們哈哈大笑。

“秦大少爺,咱們這樣千戶大人的輕功了得,還需要你扛著他跑。”

“原本千戶還能夠跑得掉,被你這麼一扛,反倒危險了!”

“秦少爺看著細皮嫩肉的,扛教坊司的姑娘當然沒問題,你能扛得過咱們千戶大人?”

“千戶大人,待會兒要是有危險可不能把秦少爺拋下一個人跑,免得到時候秦將軍找你算賬!”

同是黑騎出來的,他們之間本就熟稔,尤其是這一段時間趕路,大家一塊相處,說話也是生冷不忌,一個個都在開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