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事就這樣定了。

日子飛快,過年前,楊志就做主把日子定了,過完年後就送楊梅出嫁。

這一年楊志覺得時間過得很快,太快了。

好像天天都不在家,然後又天天都在跑車,而且越是臨近過年的時候,就越忙,越多人找他運貨。

他現在連自己家的貨都沒空運了。

李惜這邊也是忙得不行,每天腳不沾地,天天連做飯都沒時間,幸虧楊群出來幫她把孩子看著。

楊梅是一門心思地準備出嫁,家裡的活能不幹就不幹了。

老楊也沒說她什麼,利建已經來下過聘禮了,現在楊梅算是別人家的人了,嫁出去的女兒在孃家,那是客人。

客人,你能叫她洗衣做飯嗎?

楊群現在可總算是知道為什麼楊梅一心想要嫁出去了。

她現在是每天三頓飯也要做,家務活也要幹,地裡的活還是她幹。李惜這邊,也沒人做飯。

楊老太可以幫忙看一下孩子,但是實際上也看不了多久。

她的腳以前小時候被纏過,纏到了一半,又被放了,但是腳已經變形了,比普通人的腳小了一半。

這樣的腳,走起路來生疼,她不得不用柺杖,而且她的背也駝了,每天弓著腰走路,更走不快。

小瑤和小文說是她看著,其實她根本看不住,兩個小孩一溜煙就跑了,楊老太追都追不上。

所以,李惜不得不請楊群來幫忙做飯給兩個小孩吃,順便到了飯店就去各家各戶去搜,去找兩個小傢伙回來。

楊老太說只能在門口沙發坐著,幫忙看著有人來就喊一聲,讓李惜過來招呼。

楊群現在是家裡最忙的人了,她早上早早的起來做了飯,伺候楊梅、楊南和老楊吃早飯,然後又飛奔著出去外面店鋪給小瑤小文做早飯。

做完早飯了,她又幫著李惜把一家大小的衣服洗了,然後又把前一天晚上的碗筷洗了。

李惜其實也不想把碗筷留給她洗的,但是她有好幾次,洗著洗著碗,就一頭栽倒在水

(本章未完,請翻頁)

盆裡,她實在是太困了太累了。

楊群知道了,無論如何都要李惜把碗筷留給她。

其實每天傍晚,楊群來給他們做了飯,給兩個小孩燒水洗澡之後,就要急匆匆地回家做飯給三個遊手好閒的人做飯。

她倒是任勞任怨,只是她情願呆在李惜的店裡,照顧兩個孩子,幫李惜做事情,她也不願意此後家裡三個吃閒飯的人。

她現在心裡有一個計劃,她想著自己總要離開這個家的,就算要做老姑婆,也不可能老死在屋裡。

她一定要走。

她正在攢錢,等攢夠錢了,她就要去實施她的計劃。

她才不像楊梅那樣,用嫁人來作為離開家的途徑。

真傻,嫁人有什麼好的?嫁人,不就是換一個地方做家務帶孩子嗎?都是做老媽子,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