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那天后,楊志就安心在那幹活了。

雖然一個月一千塊,一年也就一萬多塊錢,距離他的目標有點遠。

但是,他也只能先這麼幹著。

他知道張燦和他老婆看他不順眼,但是他也不是那種白吃飯的人。

王大盛常常勸說他不用那麼賣力,常常收一個人的錢,幹兩三個人的活。

現在張燦就連砍雞鴨和掌秤的事情都交給他做了。

因為那些顧客發現,楊志砍的雞鴨,均勻大小,沒有碎骨,而且拼出來的雞腿都是完整的。

其實大家都多多少少知道張燦騙稱,但是都是街坊鄰居,只要不是太過分,大家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現在楊志來掌稱,大家都覺得分量足了很多。

一開張燦是看不下去的,尤其是看著楊志還要把那些鴨頭雞爪白送,更是心急得不行。但是後來看來買東西的人比之前多了,一對比下來,楊志掌稱的日子,收入不少反多。

他就放手給去賣了。

況且,張燦的老婆這兩天就要生了,晚上時不時就肚子疼,看樣子是隨時都要送醫院。

之前幾個女兒,都是找接生婆來家裡生的,但是這胎肯定是兒子,所以為了保險起見,他打算這胎要去醫院生。

聽說進醫院生孩子,得要四五天才能出院。

要是楊志沒來,這四五天他就要把店鋪給關掉,才能去醫院照顧老婆孩子。

現在有楊志,他又這麼能幹,這些天下來,張燦看他完全能夠獨當一面了,所以心裡也放心不少。

更重要的是,這個楊志還算老實,錢就擺在那裡,都不會拿一分一毫。

他還測試過這個楊志,故意留了幾十塊錢在店鋪抽屜裡,還刻意讓楊志看到。

第二天,他特意比平時早一點來,一來就特意當著楊志的面開啟抽屜,意思就是如果發現錢丟了,他肯定不會放過他。

要是錢還在,那這個動作,也算是警醒他。

沒想到抽屜一開啟,裡面竟然空空如也。

張燦氣憤地看向楊志,楊志卻淡定地繼續在那裡做事。

他張口就問:“小楊,這裡面的錢呢?”他已經斷定是他偷了,這個人看來不能留,這才測試了一下,就經不住考驗。

要是到時候他陪著老婆進了醫院,整家店鋪讓楊志看著,那他要是搬空了,把錢都偷走了,他豈不是都不知道?

所以,他決定要給他一個教訓。

臨時找人來看店,就算找得到,都找不到像楊志這種這麼能幹的人,但是如果他偷錢,那就不行。

哪知道這個楊志竟然一點都驚慌,而是笑著從兜裡掏出錢,遞給張燦,問道:“你說的是不是這個錢?”

張燦接過去之後,細細地數過,竟發現一點都沒錯。

他疑惑地看過去,楊志說道:“我發現你忘記收了這個錢,但是要拿上去的時候,又怕耽誤你們休息,繼續讓它放在這裡,我又怕丟了不好交代,所以我就先收了起來。”

張燦有點不相信,心想,這人會這麼好心?說不定是被他拆穿了,所以才趕緊掏出來,還編了一套說辭。

楊志知道他想什麼,但是想著自己清者自清,所以就沒有多說什麼。

倒是王大盛看不過眼,說了句:“張燦,人家要是有心要偷,你又怎麼會知道啊?別人是不是誠心的,這麼多天你還看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