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不好吃,我免費請你們吃魚(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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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一大早,楊志就裝好豆腐到車上,騎上車後就往東鄉出發。老楊媽不無擔憂地看著二兒子遠去的背影。
但是楊志沒想這麼多,現在他已經不像一開始時那樣,什麼都不敢嘗試。現在,他已經在難將河的橋上,過了橋,就是東鄉。
難將河是偏心的,把肥沃的土地留給了東鄉,而西岸是貧瘠的沙地,種啥都不行。所以幾百年來,都是東鄉富裕西鄉窮,雖然這種富裕其實也只是相對而言。
進了東鄉,楊志就徹底的像沒頭蒼蠅一樣到處亂穿。畢竟來得少,好像也就小時候跟著爸媽走親戚來過幾回。
西鄉的人一般很少穿過難將河去東鄉,因為其實附近的鄉都是圍著潭鎮、以潭鎮為生活重心。
離潭鎮最近就是西鄉了,再外面一圈就是東鄉,只有東鄉的人偶爾抄近路會穿過西鄉去潭鎮。而極少有西鄉的人是往東鄉跑。
所以楊志確實不熟東鄉。但是現在楊志膽子也慢慢大起來,甚至他可以一邊騎車一邊吆喝,吆喝起來他感覺還挺有一種韻味:“賣豆腐咧!嘿,水豆腐喲!”
越吆喝他越高興,甚至這吆喝本身好像比做成買賣還更讓他開心。
所以其實他吆喝了一路,已經穿過了半個村子,他都沒賣出一塊豆腐。
等他發現的時候,他已經在一個大榕樹下面了。他見吆喝了半天,口也幹了,嗓子也啞了,於是停下車,坐在大榕樹下的石墩下歇著喝水。
正坐著,忽然聽到從那蜿蜒的小路兩旁房屋中間傳來一聲呼喊,是一個青年男子在喊救命。
楊志的神經猛地緊繃起來,人生地不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呢?
只見那人衝出來,肩上還挑著擔子,兩個籮筐一甩一甩的,等那人衝到面前,楊志不禁愣了一下,居然是老曾!
老曾倒是一下子沒認出他來,而是大叫著:“救命呀,有狼狗啊!”邊喊著邊往楊志身後的大榕樹躲去。
楊志這才看清了他身後竄出來一條一米多高的黢黑大狼狗。這東西比狗更滲人,狗能聽人訓,不咬人。狼狗咬起人來可兇了。
眼看著那狼狗要撲上來,楊志躲避不及,身後老曾卻回頭過來一棍子砸在狼狗身上,楊志才幸運地躲開了。他大喊:“老曾,把擔子給我!”原來老曾剛剛是卸擔子去了,然後用那擔子做武器反擊。
老曾聽到楊志叫他,認真一看,才知道原來是楊志,趕緊把擔子扔給楊志。楊志到底比老曾年輕幾歲,花了一會功夫才把狼狗趕走。
等他再坐下來時,已經滿頭大汗,老曾趕緊給他水喝,順便問道:“你怎麼也來東鄉啊,小楊?”
“你看看這個不就知道了?”楊志把蓋著車座兩邊籮筐的布掀開,老曾過來一看,連聲讚道:“嗯,不錯,不錯,是老楊叔的手藝,我從小就吃,錯不了!”
楊志打斷他,問道:“那你呢?你過來這邊是幹什麼?怎麼會有狼狗追?”
“別提了!咱們西鄉太窮了,我挑著兩筐魚走一個星期,才賣出兩三條。而且這兩三條還是切開一件件賣的!”他邊說,邊讓楊志看他的籮筐。
原來老曾兩筐魚是活魚,每邊各十來條,在水裡游來游去。為了裝水,他套了個厚厚的塑膠袋在籮筐上。二三十條魚加兩筐水,老曾那手不能抬肩不能扛,居然扛得起來?
老曾說:“你別不信,我挑給你看看。”說著就挑起來走了好幾步,還真的,兩筐魚晃晃悠悠的也挑起來了,老曾步伐雖然不穩,但是好歹走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