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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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說到做到。
東鄉離得近,他們依然是每天早上完成工作,下午去東鄉給村民們拍照。
一開始,東鄉的人只看熱鬧,都不敢拍。
有想拍的小年輕,也被古板的父母叫回去,說他們閒著沒事幹淨浪費錢。
楊志沒辦法,只好把自己奶奶、父母、楊群的單人照以及全家福都拿來,貼在一個木板上,然後掛在單車頭上。
這塊板再加上他那哐哐作響的車身,他騎到哪裡,不用喊,獨特的哐哐聲就已經傳到各家各戶裡。
他載著李惜,脖子上掛著相機,李惜再唱著自己編的歌,一首“拍照好、拍照秒、大家一起來拍照”的歌,楊志也喊著那標誌性的承諾詞:“不滿意不收錢、拿到照片滿意再付錢!”“一張照片紀念一輩子!”。
不出一個星期,東鄉大大小小的角落都知道了這個陰陽臉的小夥子,不賣豆腐了,該行拍照了。這照片據有好事的人去他車頭瞧過、又詳細地問過,發現這照片好像也挺值得拍一張的。
慢慢地,有些東鄉的村民就有點蠢蠢欲動了。就連那些嫌浪費錢的父母,也想試著拍一張看看。
先是有一些小年輕來拍了黑白照片的夫妻照,一開始也是扭捏害羞,李惜仍然是耐心地教他們擺姿勢做表情。
東鄉的人確實比西鄉人開明一點點,比西鄉的人更快地接受了這個新鮮事。
而且,更多的人願意拍彩色照。
一個老漢拉著自己的老婆子過來找正忙著拍照的楊志,直截了當地說:“我們要拍兩張彩色照片。”
“老頭子,你是要作死啊?兩張要五塊錢呢!!”老婆子有點捨不得。
“你可真是的,錢算什麼?不就少吃幾頓肉嗎?”
“幾頓肉?你說得輕鬆。一個月也難得吃幾頓肉呢。”
“聽我的,沒錯,就拍兩張。你想想,一頓肉吃進肚子 ,頂多在肚子裡留一個晚上,第二天就變成那菜地裡的肥料了。”
周圍人聽了,哈地一聲大笑。
“你看,大家都同意我的說法吧?”老漢笑著往四周看看大家,接著說:“可是拍一張照片,能留多久?能留多久?你說說,小夥子。”
他向楊志問道。
楊志謹慎地沉思半刻說:“要是保管得好,不受潮不暴曬,在通風的地方,能夠儲存至少......一二十年吧。起碼十年以上是沒跑的。”
老漢聽了,得意地對自己的老婆子也是對四周的人說:
“聽聽,聽聽,大家聽聽,我說得沒錯吧?一張照片能放十年,你一塊肉就算不吃,就放著,能放十年嗎?就算是臘肉,也頂多放十個月吧?”
“說得也是。”有人回應了幾聲。
“所以,”老漢對著老婆子說:“這照片拍得值,比吃肉值。不僅我們可以看,還可以留給兒孫看。”
“哎,一個糟老婆子,有什麼好看的?”老婆子有點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