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業!”邊作軍宣佈。

於是,立刻有人去點燃了鞭炮。

隨著鞭炮聲,外面的人,也瘋狂的湧入店鋪裡。

錢永強按照邊作軍的要求,選的這處店鋪已經足夠大了。

可惜,還是不夠塞下外面全部的人。

許秀芬就站在櫃檯裡,看到的,全是黑壓壓的人,還有無數拿著錢的手臂,全部都往她這個方向遞過來。

“收錢,我要一臺彩色的電視機!”

“我要手錶,要兩塊,再要一臺錄音機。”

搶購開始了。

每個人,生怕自己手裡的錢花不出去,所以,拼命的伸長胳膊,想要先獲得開票的機會。

相比走私貨,物美萬家是合法的,更讓他們放心。

而相比國營商店,物美萬家的價格,又確實實惠到家,讓他們為之心動。

佔便宜的快感,加上週圍人的狀態。

所有人,全都上頭了。

“不要擠,不要擠,你們踩我腳了。”有人嚷嚷著。

可哪有人管?

大家都是來搶購的,誰也不願意讓出自己的位置,更不願退後一步。

所以,這人不得不自己努力,想要把腳抽出來。

結果,他成功了一半。

腳是抽出來了,鞋沒了。

“艹!”他咒罵一聲,早就被周圍嘈雜的聲音淹沒其中。

不過,在交了錢,去拿了想要的商品之後,這人卻頓時喜笑顏開。

電視很精緻,跟他去國營商店看到的一般無二。

可價格,卻便宜了很多。

算算便宜的那些錢,丟一隻鞋的代價,完全可以忽略不計。

人太多,他也擠不進去找鞋,所以他也不要了。

抱著商品,好不容易擠出店外,再回頭看看,還沒買到東西的那些人,正在焦急萬分。

這人就心情大好,樂的屁顛屁顛的走了。

路上碰到人,看他就穿一隻鞋,還抱著個電視機樂呵呵的,就都好奇的問。

他也毫不隱瞞,把他怎麼去搶到的戰利品,一五一十,當成光榮經歷,說了一遍。

畢竟,一次就節省下來三百多塊錢,誰能不興奮?

這可都是真金白銀。

“能省這麼多呢?那這家店在哪兒?”路人紛紛打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