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潘家園交貨(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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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追查我爺爺留下來的那本小冊子的去向,我想到了利用孟凡峰和霍達維兩個人之間的特殊關係,設個局,撬開霍達維的嘴。
“羅駱!你們警方審問的時候不能用刑逼供,但要是設局騙一下,詐詐他們,違不違反規定?”
我小聲地問了一句。
“那倒不會,我們平常審訊也是連唬帶蒙的。專業一點兒的說法就是心理攻勢。”
羅駱很自然地說道。
“那就好!我想待會兒你去審問霍達維的時候,在走廊或者是其他什麼地方,讓霍達維看到孟凡峰一眼。然後,在審訊一半的時候,你進去和其他審訊的人說孟凡峰什麼都交代了,不用審霍達維了。今晚直接送上一級機關,分局也好、檢察院也好,或者是直接監獄。再想辦法讓他知道他自己的爹,霍文常把他扔下自己跑路了,他們犯的罪很嚴重,得判個十年、八年的。反正就是要把霍達維給嚇唬住了。”
我一邊說,羅駱一邊點頭。
“我去,行啊!牧烽!你小子損招不少啊!你說實話,以前是不是犯過事兒,也被這麼玩兒過?”
羅駱當著金羽珊的面,嘴上肯定不甘心吃虧了。
“得了吧!別貧了,要是覺著行,就趕緊去辦。我去潘家園,把這套東西給買主送去。”
刑警隊這個地方邪性,就算是沒犯事兒,待時間長了心裡也不得勁兒。
“行!你走吧!等我好訊息。”
羅駱顯然是希望金羽珊留下來,我當然識趣兒了。
“羽珊!把你車借我用用唄,這些東西我打車過去太不方便了。”
金羽珊也不墨跡,直接就把車鑰匙扔給了我。至於他們兩個這邊完事兒了去幹什麼,就看羅駱的了。
臨走前,我衝著羅駱擠了擠眼睛。明白地告訴他,我是給你創造機會了,成不成的看你的了。
以前,我開過最好的車也就是學車的駕校那臺不知道多少手的破捷達。今天,第一次坐在一百萬級別豪車的方向盤前,我這心裡就跟蹦爆米花一樣炸裂。
剛才就想著怎麼幫羅駱了,就沒想到自己第一次獨立開這麼大、這麼豪華的車,要是颳了、碰了,那就是好幾十萬啊!
硬著腦瓜皮,咬牙啟動了車子,左右看了看後視鏡,確認安全後,輕輕一踩油門,我就出了刑警隊的大門。
一路上,按照手機導航,全程四十公里時速,心驚膽戰地開到了潘家園。好不容易找了個車位,把車停好,我才發現,嗓子眼兒裡因為緊張,已經幹得冒煙兒,全身上下已經出了一身的透汗。
“媽呀!可算是到了。原來開好車不光是拉風、過癮啊!有時候還真挺遭罪。”
心裡暗念了幾遍阿彌陀佛,讓情緒穩定下來,我就給李慶打去了電話。
沒十分鐘,李慶就連跑帶癲地出現在我的視野裡。
“哎呦!牧烽!你可以呀,啥時候置辦了這麼一輛大奔啊?”
李慶先是圍著車轉了一圈,才把注意力放到我的身上。
“別逗我了。我哪兒買得起呀!這是我管朋友借的,主要是東西太沉,打車也不方便。”
說著話,我就把車子後備箱開啟了。三隻紙箱子裡,用氣泡塑膠紙包裹嚴實的五件銅器露了出來。
“沒錯!沒錯!不用開啟,就從器型上看就知道是清中晚的東西,錯不了!”
不愧是行家,只看了一眼器型就能斷代。
單從鑑定銅器這方面來說,李慶的眼力絕對和我有一比。唯獨欠缺的可能就是對歷史知識的深入研究,以及歷朝歷代銅器鑄造工藝上的微小差異。在有就是對銅器表面的紋飾細節掌握得還不夠準確。他也是少數能讓我放在眼裡的行兒里人。
“哎呦喂!這是好東西啊!戰國的物件兒,錯金銀獸首。寶貝!寶貝啊!”
真是一個要命的疏忽。剛才光顧著開車興奮了,忘記把那件獸首軏飾放好了,這回讓李慶看到了,肯定又得費一番嘴皮子。雖然他沒看出來這件東西是個啥,可什麼價值一點兒都瞞不過他的那雙賊眼睛。
“牧烽!這件東西你多少錢出?賣給我怎麼樣?哥哥絕對不還價兒。”
我趕緊擺手說道:“李哥!這件兒東西可不成,早就有買主兒定好了。不好意思!下次再遇上好東西,我一定給你留著。”
說著,我就要從李慶的手裡把那件軏飾接過去。
“誒!別呀!你說說誰要了?多少錢?咱們打個商量嘛!”
李慶還是不死心。
“這不是錢不錢的事兒,是行兒裡的規矩,做買賣必須講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