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上海駐軍是非法,而日本在上海駐軍卻是合法。

協定的第三條還規定“日本軍隊撤退至公共租界暨虹口方面之越界築路,一如中華民國二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事變之前。但鑑於須待容納之日本軍隊人數,有若干部隊可暫駐紮於上述區域之毗連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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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被轟得遠遠的,而且不經過敵國同意就不能回來的同時,“撤退”的敵國軍隊卻可以無限期地自由自在地在上海街頭遊遊逛逛。

在列強調停和監督下籤訂和執行的這個停戰協定,給衝突的中日雙方各打了五十大板。

不過實際上給中國的五十大板是打得結結實實的,入肉三分,給日本的那五十大板卻連在耳邊吹的微風都算不上。

停戰協定所釀成的惡果到1937年時終於盡顯無遺。

首先,在sh市區和整個淞滬地區,中國沒有也不被允許駐紮正規的國防軍,而只能保留規模有限的地方保安團和警察。

在當時的上海,有華界和租界之分。

租界也就是外國政府根據歷史上簽訂的中外不平等條約在中國境內“租借”的土地。

上海租界分為公共租界和法國租界兩大區域。

這兩部分割槽域拼在一起,便構成了sh市區內面積最大、人口最多、工商業最為發達最為集中的地帶。

在租界裡,中國政府既沒有行政權、司法警察權,當然更沒有駐軍權。

sh市的華界中國本來是可以駐軍的,但是從停戰協定簽訂之後,中國政府便在事實上失去了在sh市區派駐軍隊的可能。

從1932年夏季19路軍調走之後,五年間再無一兵一卒進駐過上海。

在這裡的武裝力量,就只有sh市公安局所屬的上海警察總隊約相當於1個團)和淞滬警備司令部所屬的保安總團2個團的兵力。

對於上海這樣的大城市來說,幾千名只配備有輕武器的保安隊、警察用於維持治安大概還湊合,指望擔負起真正意義的防務顯然絕無可能。

事情的糟糕之處還遠不止如此。

作為中國最大的港口城市和長江的入海口,強有力的對海防禦對於上海的安全有什麼樣的意義自然是不言而喻。

30年代中後期的上海的海防建設卻約等於0。

從地圖上看,上海和淞滬地區背靠江蘇、浙江兩省,面臨東海,形成了一道被長江口和杭州灣夾在中間的凸形海岸線。

自北向南,從江蘇太倉到寶山縣境內的小川沙的這一段長江岸線,是上海對海防禦的左翼。

從寶山獅子林到吳淞口和白龍港,正對著長江口的南岸,居於上海對海防禦的中間地帶。

從白龍港經金山衛再到浙江的乍浦,為上海對海防禦的右翼。

連線這左中右三翼的海岸、江岸線總長度約350公里。

其中乍浦、金山衛、白龍港、吳淞口、川沙口、瀏河口等處的地形都相當適合海上來犯之敵登陸和戰役展開。

中日兩國海軍實力對比極為懸殊,國軍沒有任何可能在海上阻止日軍的登陸企圖。

一旦中日兩軍在上海地區爆發戰事,日軍必然會憑藉其壓倒優勢的海軍為其提供的機動性在他們喜歡的任何地點實施登陸。

對此,中國唯一的對策大概就是在這些關鍵地段構築大量堅固工事與岸防炮臺,來拖延日軍的登陸,為主力投入反擊作戰爭取時間。

然而在這些對上海的安危極為重要的方位地段,中國卻不能構築任何形式的防禦工事體系,甚至連小規模的步兵的觀察哨位都沒有。

至於位於黃浦江和長江交匯處的吳淞要塞區,尤其是吳淞獅子林炮臺,在“一二八”就已經遭到日軍的破壞。

後來雖然有重新整修的打算,但因客觀條件限制直到現在仍未動工。

與防禦極為薄弱的中國方面相比,日本在上海反而有齊全完備的軍事設施和相當規模的兵力。

此時,日軍在上海部署有海軍第3艦隊指揮下的上海特別陸戰隊約2500人。

日軍的上海特別陸戰隊司令部設在北四川路終點與東江灣路之間。

這是一座鋼筋水泥建築,高大堅固,集兵營、炮兵陣地、觀察所和軍火庫於一體,成為日軍在滬防禦體系的一箇中心要塞。

以這個司令部為核心,日軍在整個上海地區輻射出80餘處據點和軍事設施。

這些據點和軍事設施廣泛分佈於虹口、楊樹浦、滬西和浦東地區,構成了一個完備、堅固的防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