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楊濤等待了沒多大一會,檢察院和法院雙方的人就來了,隨後四個法警押著我和楊濤上了車,直奔姚平縣人民法院而去。

我坐在法院的車上,看著車窗外的景色,已經在看守所蹲了三個多月的我,此時沒有一點欣喜,反而滿心忐忑,之前的時候,我認為東哥的二叔是市局的領導之一,所以簡單的一起傷害案,操作起來應該挺簡單的,可是在看守所蹲了幾個月之後我才明白,除了案件初期的偵破階段,後期的事情就跟公安系統無關了,也就是說,我接下來的命運如何,完全掌握在姚平縣法院的一眾人手裡。

姚平縣看守所距離法院並不遠,車輛行駛了二十多分鐘之後,我們的一行人就來到了法院。

‘吱嘎!’

押解車在辦公樓前挺穩之後,兩個法警直接駕著我的胳膊,把我從車上拉了下來,我剛一下車,一眼就看見了等在法庭門口的東哥。

‘刷!’

東哥看見我以後,微微點了下頭,直接轉過身,握著手機做了個接電話的樣子。

“走吧!”我身邊的法警看見東哥之後,輕輕捏了一下我的胳膊,我側身看了一眼,他臉上什麼表情都沒有,我帶著疑惑的心情,被兩個法警夾在中間,像是奧利奧餅乾一樣,向法庭方向走去。

‘踏踏!’

路過法庭門口的時候,扶著我的兩個法警明顯放緩了腳步,我頓時會意,壓低嗓音跟東哥打了個招呼:“東哥!”

“嗯!”東哥背對著我,完全沒有轉身的回應了一聲,隨後語速很快的說道:“最近這段時間,我和商律師一直在疏通姚平縣這邊的關係,但是都沒什麼進展,我已經查清楚了,姚平法院的院長,是市局袁書記派系的人。”

‘刷!’

聽完東哥的話,我腦門上頓時冒出了一層冷汗:“這不就意味著,我落到袁琦手裡了嗎。”

“情況還沒那麼糟,二叔已經在市中法疏透過了……總之你要記住一點,如果今天你被判了實刑,別猶豫,一定要當庭提起上訴,只要案子到了中院,就還有希望。”

“明白。”聽完東哥的話,我瞬間託底。

“磨蹭什麼呢,快走!”我身邊的法警給我們留出了大約十秒鐘的交談時間之後,押著我就走進了候審廳內。

進了候審室以後,我往裡一掃,發現趙淮陽和周桐也在呢,因為他們倆當天也參與了鬥毆,所以在這件案子裡,分別被打成了第三和第四被告,我本來還想跟他們聊幾句,但是剛一開口,就被法警粗暴的按在了椅子上,頓時消停了下去。

在候審室等待的時候,法院的人過來跟我們幾個被告一一核對了身份資訊,確認無誤後,我們四個直接被押送到了法庭,召開庭審。

我們這起案件是公開審理的,也就是說我們的審判過程,是允許他人旁聽的,可是身後的聽審席上,只坐著幾個檢察院的工作人員,我們這邊因為工地那邊太忙,就只來了三個人,除了律師商郡文,還有東哥和負責開車的晉鵬。

‘咚咚!’

“肅靜!”

庭審準備完畢後,法官宣佈全場肅靜,隨後開始發言:“現對被告人韓飛、楊濤、周桐、趙淮陽四人,涉險故意傷害罪一案依法進行判決,合議庭組成人員名單如下,審判方為姚平縣人民法院審判長郭小波,陪審員蔣紅、吳強……公訴方為姚平縣檢察院檢察官劉志傑、王敏……被告方訴訟代理人商郡文,請問被告人,對於以上合議庭人員,你們是否需要申請某人迴避?”

“不需要。”

我們四個人站在被告席上,宛若上學時候被老師點名批評的學生,死氣沉沉的回答了一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92條規定,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物,申請重新鑑定或勘驗。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法庭通知有關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鑑定人做出的鑑定意見提出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85條、193條的規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權利外,還有自行辯述的權利和最後陳述的權利。”法官讀完手中的法條後,再次看著我們:“對於你們的權利義務,你們是否瞭解清楚?”

“清楚!”

“好!我宣佈此案正式開庭審理,現進入法庭調查階段,請第二被告楊濤、第三被告周桐、第四被告趙淮陽退庭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