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什麼玩意,只見上面歪歪扭扭的寫了幾個大字,“本王要吃魚,即墨縣的魚。”

簡簡單單九個大字,寫的那叫一個醜。

鄭縣令懷疑自己那五歲的孫兒寫的都比這個好看。

要不是這令書下方蓋著紀王府的官印,鄭縣令一定把令書撕碎了,扔徐毅臉上,在大喊一句,這是假的。

哪個令書會這麼寫,就寫九個字,還寫的這麼醜,用腳寫的麼?

現在無論是令牌還是令書都有疑點,但他又不敢貿然說是假的。

至少人家對上了。

猶豫之際,身旁的縣丞有低聲說道:

“明府,如今事態不明,其中有諸多疑點,王家我們得罪不起,可那紀王我們更得罪不起。

京城那麼多權貴都避之不及,視如惡鬼。

我們可不能自己撞上去。

傳聞紀王心狠手辣,數年前他還不到弱冠之年,就斬了刺史席辯和李大辯等人。

我們若是得罪了紀王,恐怕性命不保。

明府還是問清楚以後再定奪為好。”

聽到縣丞的話,鄭縣令覺得脖子發涼。

做官者,誰也不乾淨,鄭縣令也是如此,大家心知肚明。

一些小事,朝廷吏治也睜一隻眼閉一眼,這叫官官相護。

可像席辯那樣的就屬於大貪,連朝廷撥下來清理河道的錢他都敢貪,

還指使李大辯強取豪奪,不出事才怪。

可他自己只是小事而已,正常家族也會保住他,但若是得罪紀王,較起真來,那就不好說了。

想到這,鄭縣令一拍驚堂木。

“此事罪人說的也有幾分道理,但還有一些事情,本府需要仔細調查,

先將犯人關押,待本王調查清楚事情的真相之後,在做判罰。”

“明府,這.....”

王正義一聽立刻就要上前說些什麼,卻被縣令一個眼神制止。

徐毅等人被衙役押了下去,帶入縣衙大牢。

“退堂~~~”

一聲退堂,百姓也跟著散去,熱鬧算是看了一半,不過今天王家嫡女被人當街暴打真是大快人心。

平日裡這個王家女仗勢欺人,雖然沒有強取豪奪,但經常欺壓百姓。

惹她不高興,看誰不順眼就要打一頓,即墨縣百姓是敢怒不敢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