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旨,紀王李慎,因誤認傷人,念及初犯,不是有意為之,允許其以銅贖身。

但國有國法,今後若是再犯,罪加一等,其他宗親引以為戒。

聖旨發邸報,傳各州縣。”

“臣等遵旨。”

三省負責人立刻行禮領旨。

大臣們知道,今日之事恐怕也就只能這麼算了,誰讓李慎是親王呢。

且不說李慎是陛下最寵愛的兒子,單說其他親王,有多少人都打過封地的官員。

六皇子李愔打過不止一次,陛下才罵了一頓而已,換了一個小一點的封地。

想要用這個治紀王罪恐怕很不容易。

這裡最憋屈的就是王瑞德,王瑞鵬兩人了。

不但被打了一頓,還是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打的,打的還是臉,他們現在真的死的心都有。

可是剛剛連刑部尚書都下場了,也沒有把紀王怎麼樣?

最後的處罰居然只是區區的三十貫而已。

三十貫啊,就把他們的名節換走了。

大殿裡所有官員都知道這不公平,但是沒有一個人站出來說要改變的。

因為他們就是這不公平的受益者。

“好了,事情已經完結了,臣有些累了,太子繼續上朝吧。”

李世民說著站起身向著後面走去,也沒有說什麼勉勵的話。

“恭送陛下。”

眾人齊齊行禮。

李世民剛走了幾步,突然轉過身,正好看到李慎躡手躡腳的走到太極殿門口。

“逆子!給朕滾到甘露殿去。”

“呃.....”

李慎嚇了一跳,回頭正好看到他老爹怒視的眼神,心中暗歎;

完了,沒跑了。

(唐朝的一斤等於現在的600克。

第二,我沒有查詢到親王打官員應該判什麼罪,不過裡面其他的罪都是資料查來的。

都是以百姓為基礎,凡人就是指百姓。

唐朝打父母,打祖父母,真的是死罪。

《唐律·鬥訟》規定: “諸詈祖父母、父母者,絞; 毆者,斬”

罵一句都要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