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有什麼遺言?”

史密斯一臉的得意洋洋。

“遺言沒有,疑問倒是有一個。”葉秋道:“我能問你一個問題嗎?”

“可以。”史密斯咧嘴笑了笑,在他看來,葉秋必死無疑。

“你是外國人,我跟你素不相識,你千里迢迢跑到華國來殺我,肯定是有人請你來的吧?”葉秋道:“告訴我,你的僱主是誰?”

“沒錯,是有人請我來的,但是我不能告訴你僱主的姓名。”史密斯微笑道:“殺手準則第一條,永遠不能洩露僱主的任何資訊,特別是姓名。”

“僱主給了你多少錢?我可以雙倍給你。”葉秋說。

“哦?”史密斯眼睛裡出現了貪婪,他之所以做這一行,就是為了錢。

只是,眼前的這個華國人,拿得出雙倍的錢嗎?

“你知道僱主給了我多少錢嗎?”史密斯問。

“不管僱主給你多少,我都雙倍給你。”葉秋說。

“僱主給我了我七千萬。”

“只要你告訴我僱主的姓名,我給你五億。”

五億!

史密斯眼眸閃動了一下,說道:“據我所知,你只是一個醫生,你覺得我會相信你說的話嗎?”

“能告訴我你的名字嗎?”葉秋問。

“我叫傑克遜。”

史密斯並沒有把自己的真實姓名告訴葉秋,殺手準則第二條說了,永遠不要把自己的真實姓名告訴別人,否則等同於自掘墳墓。

葉秋也知道,傑克遜只是一個化名,不過他並不在意。

“傑克遜先生,我想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我要給你的五億,並不是華國幣,而是……美金。”

美金?!

史密斯嚥了咽口水。

他做了十年的殺手了,這輩子賺得最多的一筆是三千萬美金,刺殺一箇中東國家的元首。

那個元首身邊有無數高手保護,史密斯潛伏在一個糞坑裡,躲了五天五夜,終於找到機會,一槍幹掉了元首。

雖然刺殺成功,但是他也被元首的保鏢發現了。

然後,被一路追殺。

史密斯從中東逃到了南非,又從南非到了北美,幾次都差點掛掉了,吃不飽,睡不好,時時刻刻槍不離手,這種日子持續了三百多天,史密斯快被折磨瘋了,好幾次都想自殺,一死百了。

幸好,他最後還是堅持了下來,躲到了歐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