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變故(18)(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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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名之心甚炙,想躋身兩府,乃至相位的‘欲’望不比任何人差。
一出事就把警察抓在手中,父親身邊做幕僚是學到的本事給活學活用了。
有這份心思在,哪裡會用心找尋犯人,肯定是想方設法把事情歸咎於章惇,之後就攛掇父親,乾脆利落的解決這一最大的對手。
自家父親的‘性’子,韓鉉自是瞭解,為了一世清名能放棄幾輩子的榮華富貴。
到時候,肯定還是要退,又沒有了章惇,章系成員遭到的清洗,韓系的核心成員順理成章的入主都堂。
‘太舒坦了。’韓鉉包含著惡意的想著。青雲路都鋪好了,就等著黃裳走上去了。也不是積了幾輩子的德,才有如今的好運氣。
不過韓鉉沒有就此事糾纏下去。
他不想去見黃裳,卻還是見了;他來這裡想找的是丁兆蘭,最多再拜見一下展熊飛。誰料想黃裳早早的就過來拿住了兵權。
雖然現實情況比書中能說的複雜了百倍,但安全‘性’又高了一重。這樣一來,只要家裡守得住,就不用擔心之後的風險。
韓家家中蓄養關中健兒上百,今日即使韓岡帶了親隨上朝,還有兩三百人。
等到訊息來韓府隨即就進入了臨戰狀態。
大批人才,包括後府研究區域的學者及其家眷,都被集中到了前院中。
有六百多人,包括一些接受過槍械訓練,
火器的好處在這裡就體現了出來,能與武夫比劃拳腳或十八般兵器的‘女’子世所罕見,但換成是對力量要求不高的火器,‘女’‘性’能夠發揮出的戰鬥力,就不會輸給男子多少。
韓鉉都不知道自家府內竟然藏了這麼多武器。且擁有這麼多火器,卻一點也不知見好就收,升職都改了。
這些人是世上最不容易犯法的一類,圖示為是立法者。
依據朝廷前年所頒《元佑編敕》,只有口徑超過八分的燧發槍才是民間禁品,但收藏非禁品槍支,需要有持槍證,同時槍支也必須,另外低檔貨要登記,都必須到官府指定的店鋪購買才行。
非是燧發槍,那既然不在禁令之內。而即使是燧發槍,口徑也必須在八分之上,韓家的一水的七分五厘,牢牢卡住底線,這就是立法者的作用。
而購買槍支彈‘藥’,皆需官營的,這是管束民間武備的手段。
官營的槍支彈‘藥’,多有質量低劣。許多從監屬工廠出來、與軍品相差彷彿的上等品,到了下面的店裡,就被偷換成了偽劣產品,正品則被偷賣了出去。
世間對此已有頗多物議,當初制定這一道律條時,由於經費問題,不便多糾結,如今一看,卻是要修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