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火麒麟?”

兩人四目相對,終於認出了彼此。

這一瞬間,兩人心中不知是何感觸。

不過馬上,大傻就說:“我不是大傻,你認錯人了!”說完,擦了擦眼睛轉身就要走。

“不,你就是大傻哥!”黃才倫拉住了他。

大傻一臉的淒涼,他很是尷尬,還有羞愧地看著黃才倫,“你莫要認我啦,我很糗的!”

對於大傻來說,現在的他就像是一堆狗屎,沒朋友,沒親人,更是沒臉見人!

原來,自從大傻拿了宋志超給他的三百多萬之後,就帶著雞精和捲毛兩個小弟離開了宋氏公司。

那時候的宋氏還沒壯大,只是一個小企業,對於大傻來說,這樣的小企業怎麼能發展起來?有錢當然自己做生意了。

可是生性懶散的大傻很快就意識到,這三百萬做生意還真不夠,原因是他好吃懶做,又好朋友,今天請人食飯,明天請人飲酒,不到一年三百萬就變成了三十萬。

這時候的大傻也意識到了自己在胡鬧騰,於是就發誓說再也不和那些酒肉朋友來往,要和雞精捲毛一起發奮圖強。

於是大傻就拿剩餘的錢盤了一個夜市檔,準備擺攤做生意。可是誰想到,一開始生意還不錯,卻被附近的一些小社團給瞄上了。

那社團的小混混過來要收取保護費,在道上混了這麼久的大傻怎麼會給?直接開打。

這次大傻出手沒了輕重,把一個古惑仔的手給打斷了,而那個古惑仔恰好又是社團大佬的親弟弟。

就這樣,仇恨結下。

大傻的夜市攤也直接做不成了,因為那些混混發隔三差五就來搗亂,不是往夜市攤放蛇,就是放老鼠,更有甚者往裡面扔屎炮。

眼看生意做不成了,大傻氣鬧不過,就帶著雞精和捲毛,又找了幾個弟兄去那社團興師問罪。

人家是出來混的,誰鳥你是誰?

再次開幹起來。

這次大傻砍傷了那位社團老大,自己也被對方砍斷了腳筋,成了跛腳佬。

事後,大傻,雞精和捲毛被警察抓到,關進了監獄,那時候恰好是宋志超在香港意氣風大,公司從企業變成集團的時候。

在監獄裡,大傻有時候也看報紙,看新聞,越看越覺得不舒服。

他怎麼也沒想到自己曾經離開的那家小公司,如今竟然發展成了龐然大物,成了大香港大名鼎鼎的集團公司。

有一次在監獄撒尿的時候,大傻忍不住對旁邊人說:“我對你講,我曾經也在宋氏做過,你信嗎?”

大傻清晰地記得對方那輕蔑的眼神:“你在宋氏幹過還會在這裡待著?大佬,你別逗我了!”

“你知道宋氏集團是做什麼的嗎?”

“你知道現在宋氏集團的元老多有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