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退伍兵遇害案二(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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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賢王爺。”
還是那個現役的軍人開口,可以看出他是這群人中的領頭者。
這位現役軍人叫苗青,是宣城外苗家村人,服役於東北軍,是鎮守於東北關計程車兵。
炎習有軍律,士兵服投滿三年後,或是士兵升了軍官,便可申請回家探親。
苗青已服役有六年,而且還是個佰長【類似現在的排長】,早已有了回家探親的資格,不過因為家中早已無人,所以他才一直都沒有使用這份資格。
這次回來,是因為當初一起去參軍的同鄉兼好兄弟的來信。
苗青的好兄弟叫苗大,是因為腿殘而退的伍。兩人是過命的交情,所以苗大準備成親了,信去軍中,讓他一定要來吃口水酒。
誰知等苗青批了假回來,等他的不是苗大的幸福成親,卻是苗大那冰冷的屍體。
苗大家裡是做木匠的,苗大自己手藝也不錯。東北關又被大家簡稱為東關,東北軍同樣是九皇叔的軍隊,退伍軍人的補償款,還真沒人敢眛了東北關的,所以苗大雖退伍,但手裡是有銀子的。
按理說,像苗大這樣的,自己有手藝,手裡還有銀,就算是腿殘了,可並不嚴重,只是影響了做戰而退伍,但並不影響生活,平日裡走路不仔細看都看不出來,應該娶個媳婦並不難。
問題就出在苗大自己家了。
苗大是家裡的老大,家中還有三個弟弟兩個妹妹。父母都是偏心眼的,偏向了苗大最小的弟弟。
苗大在軍隊時每月所得的銀子,立功所得的賞,幾乎一分不少的全寄回了家。
這次他腿殘了,退伍所得二百兩銀子,他拿出一百兩給了父母,另一百兩就準備自己留著,娶個媳婦在家好好的過日子。
可他母親是個拎不清的,知道他身上還有銀子後,讓他拿出來給他的小弟娶親,苗大不願,她就又是滾在地上嚎哭苗大不孝,又是上吊相逼,最終苗大手裡的一百兩還是被他的父母給弄走了。
苗大人長得不錯,為人也正直,沒參軍前,村裡就有個私下相好的姑娘,他參了軍,姑娘就在家等著他,他腿殘了退伍回來,姑娘也不嫌他。
這本是好事。
但不是有句話嗎——幸福的人生千篇一律,不幸的人生各有各的悽苦。
那姑娘是個好的,可她父母卻是貪的,姑娘能等苗大,那也是因為苗大私下常常會寄些銀子或是東西給那姑娘,得了好處,他們就也不反對姑娘等了。
苗大一回來,倆久別重逢的,一個激動偷吃了禁果,姑娘也是本事的,一下就懷了苗大的孩子。
苗大得了二百兩補償款的事兒被他父母吹得全村都知道,自然那姑娘的父母就也知道了。
這下好了,那姑娘的父母放出話,苗大要想娶那姑娘可以,得拿出一百兩的採禮出來,否則他們情願把丟人現眼的女兒抓去沉塘。
苗大口袋比臉還乾淨,哪還有什麼銀子?
求了父母,父母自是不肯,還把苗大趕出了家門,與他斷了關係。
苗大這下是被逼得走投無路。
恰在這時,苗大聽說了城裡【宣城】招退伍兵的訊息,還聽說月銀不低。
絕處逢生,苗大向姑娘家的父母寫下欠殺立了誓言,求她的父母照顧好那姑娘,銀子他去掙,掙到彩禮銀他就回來娶那姑娘。
可誰知,他這一去,回來的卻是一具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