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分宗的必要條件(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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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想幹什麼?”金冠小子指指這些人,對著辛鯤說道。
“分宗!我和爺爺一塊被分出來!我把村外的土地分給他們作為祭田,而他們會把我們家的大宅和作坊合夥買下。然後到八月收成之前,我們會租用大宅和作坊。等收成了,收成我們也會作為族產,留給他們。”她笑著看向了辛家的族人,“是這個意思吧?”
領頭的想了一下,還回頭看向了族人們,“是這個嗎?”
“好像是,他多給了收成。”有個年輕的怯怯的說道。
辛鯤鬆了一口氣,看著那個年輕人,“你叫什麼?”
“辛鯨,我是你的堂弟。”那誰有點尷尬的笑了一下。辛鯤都回來了這麼久了,這些人竟然還不是誰也不認識誰。
“哦、哦,我才回來。抱歉、抱歉。”她笑了下,有點不好意思,“若是你能聽得懂,正好還認字的話,可以幫幫他們。”
“我兒子當然認字。”某位族叔說道。
“真好,有一個清醒的人來帶領你們,我非常高興。”辛鯤笑了一下,看向了洪主簿,“麻煩您按著小人剛剛說的擬個章程。順便做個分宗的文書。”
洪主簿點頭,直接刷刷的寫上幾筆,兩張輕飄飄的破紙就拿過來了。
辛鯤拿過看了一下,有點無語,這一張紙,就表明他們分宗了,而代價是,她們付出城外的土地和土地上的收成。
至於說作坊他提也不提,她馬上想明白了。作坊與大宅那是他們之間的商業行為,與分宗無關。那是另案處理的,並不能寫在這上面。
辛鯤把合約給了辛鯨,若是隻有他認字,那麼由他看也是對的。
“沒有作坊的事兒。”辛鯨也看到問題了。不過他沒辛鯤見多識廣,不懂裡頭的事兒。
“那是普通的商業合約,在外頭就能辦,到時拿到衙門備案就好。”她對辛鯨微笑了一下,溫聲說道。
“鯨哥兒,上面說什麼?”之前說話最大聲的那個忙問道。
“就是分宗協議,鯤堂兄把村外的土地和今年的收成作為族產送給宗族,叔爺和堂兄分宗出去。”他解釋了一下。
“那作坊和大宅呢?”他們雖說聽到了剛剛他們說的話,可是沒聽明白。
“那個跟分宗無關,不是分宗的必要條件,不用寫在這文書上。”洪主薄都聽不下去了。
“為什麼不是條件?”又有人跳了出來。不把作坊賣給他們,他們為什麼要分宗。
辛鯤看著辛鯨,希望由他來解釋。辛鯨有點汗,卻沒開口。
辛鯤笑了一下,問洪主簿借了紙筆,刷刷的就手寫了三份轉讓文書。雙手給洪主簿過目。
“字不錯,練過很多年吧?”洪主簿看向了辛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