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十點,準時開庭。

陶妃以牽扯到軍人榮譽為由,申請不公開審理這件案子。

法官和合議庭商量後也同意了不公開審理。

王蘭香卻有些驚訝,顯然她是想公開審理這件事,好讓更多人知道,她是受害者家屬,到時候可以誇大渲染這件事。

接到不公開審理通知時,心裡鬱悶了很久,所以看見陶妃有些氣憤。

庭審現場按程式有條不紊的展開,雙方陳述各自的觀點。

陶妃坐在被告人辯護席上,手心有些緊張的冒汗,看著對方律師陳述整個案件的過程,以及向法庭展示小倩所有的診斷證明,照片。

最後要求法律嚴懲張浩,還受害人一個公道。

陶妃隨著對方律師的陳述,心慢慢平靜下來,手放在桌上握著圓珠筆。

終於輪到她發言時,輕輕呼了一口氣,握著筆的手忍不住用力,指關節都泛了白,聲音卻清亮有力:“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受當事人張浩委託,作為他的辯護人,經過我對案情的瞭解和跟蹤,認為我的當事人構成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建議在量刑時使用緩刑……”

接著她從四個觀點闡述了張浩可獲得緩刑的理由。

一是從危害社會性和其主觀惡性。

二是被害人存在明顯過錯,可以從輕處罰。

三是張浩一直表現良好,沒有任何前科,尤其是在部隊十年優秀的完成過無數次生死任務,而這次事件,其認罪態度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四是被告人願意竭盡所能,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

陶妃又細分了每一個理由的充足觀點,特別強調了小倩在侮辱辱罵軍人上的過失,才導致張浩激情衝動犯罪。

對方律師顯然知道陶妃會這麼說,一直抱著微笑的模樣看著陶妃。

等陶妃發言完畢,才不緊不慢的問到:“對方辯護人說我的當事人存在侮辱軍人的行為,那麼請問,你們有證據證明嗎?”

陶妃輕扯一下嘴角:“有!”

然後從包裡掏出一盤磁帶:“這裡有當晚兩人發生爭吵的全部內容。這裡還有一份鑑定書,鑑定這盤磁帶是原聲帶,沒有經過任何處理加工。”

審判長輕輕點頭,示意陶妃播放錄音。

陶妃把錄音帶交給法警,讓他們進行播放。

很快,在絲絲拉拉的雜聲中,出現了張浩和小倩的爭吵聲。

特別是小倩聲嘶力竭的吼聲:“你們當兵當傻了吧?”

“現在養你們當兵的有什麼用?天天吃閒飯……”

“……當兵的了不起啊,周蒼南在我眼裡屁都不是。”

只聽張浩一聲怒吼:“你他媽給老子閉嘴!”

“……我還就要說,你能把我怎麼樣?你不是覺得周蒼南了不起嗎?在我眼裡就是個垃圾!一文不值。國家養著的一群窩囊廢!”

然後就是砰的一聲巨響。

張浩站在被告席上愣住了,當晚的情節又閃現在腦海裡,不由的紅了眼圈。

宋律師那邊也傻了,不是沒有證據嗎?陶妃不是一直在找證據嗎?

怎麼會突然出現錄音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