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之時,宜陽府衙的架構,讓陳年豁然驚醒。

五十二個城隍既然難封,那就用現成的!

新豐縣的城隍十二司,可還空著呢!

不過天庭法度森嚴,城隍地祇度界越境乃屬違律。

輕則杖一百,重則徒三年。

為此,他重新將律法翻看多遍,終於在《上清鬼律》法道門中找到了空子:

“遇有急闕,許於近便神祠差借兵,不得過五百人!幹辦訖,犒賞推恩,申奏所屬錄功。”

這條重要的不是借兵五百,而是“幹辦訖”三個字。

這個“幹辦訖”,是沒有時間限制的!

結合新豐縣城隍的特殊性,才讓陳年找到了操作的空間。

城隍十二司所屬陰神,乃是陰差鬼吏之屬。

如同衙門的三班捕快,無品無階,乃是吏兵,不屬正神。

天庭法度森嚴,按律其職仍要受城隍提舉,申東嶽各司備案,一般數量不會太多。

但新豐縣的城隍不一樣,那道法旨當初乃是由陳年親口所宣,其中明言道:

“儀開十二司,受東嶽節制,一眾陰神自行添補。”

法旨非常明確,一眾陰神由新豐縣的薛娘娘自行添補,並且沒有說具體人數!

城隍十二司,除了文武判官和各司主簿等有明確職位的之外,各司向來沒有定員人數!

以往因有東嶽各司把關,基本不會出現超員情況。

但新豐縣卻可以繞過東嶽,自行添補。

兩項結合,才是陳年找到的空子所在!

陰差鬼吏,非是正神之屬,其身所能完全受制於城隍。

天籙在身,城隍一念之間,就可以將其職其能剝奪殆盡。

只要新豐縣城隍不出岔子,這些陰差鬼吏絕對翻不了天去。

五百不怕陽氣壓制的陰差鬼吏,對付不了監天司和山門世家的高人。

對付一般弟子和妖鬼邪神,維持定州五府的穩定,卻是綽綽有餘!

新豐縣城的那薛娘娘雖然有天籙在身,畢竟只是一個十四五歲的少女。

管上十人、十幾人還好,但是幾百甚至上千人,陳年實在有點放心不下。

今日來此,便是想要給她找個合適的幫手。

考城隍不太現實,但是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