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 11 章 咱倆各論各的(第2/3頁)
章節報錯
“嗯。你說過很多次了。”
這種兒童趣事不知為何印象那麼深,以前她告訴他幾百次。
淩瑤說:“我說過啊?”
她應該是喜歡他嗎?
應該是的吧。
喜歡他是什麼感覺呢?在一起會是什麼狀態呢?
會不會和程昱在一起時那樣,她會給他買一瓶飲料,下課等著一起吃飯。
去圖書館一起看書,偷偷坐在一起一人一隻耳機分享一首歌。
呃,其他還沒經歷到。
她有些好奇的問到:“我喜歡你麼?”
項臻嶼夾了點菜放在她碗裡,“嗯”了一聲。
“嗯”是什麼意思,好像很勉強啊。
淩瑤繼續問道:“是我爸媽欠債,你看上我了,所以強制跟你結婚賣女兒了,然後我又跟你日久生情先婚後愛,對麼?”
項臻嶼都不知道要哭還是笑,看樣子是,我真的累了。
她身上那種根本阻擋不了的年少無知氣息,撲面而來的愚蠢和腦洞大開。
“你別嘆氣呀,我不是很喜歡比我大的人,你現在都三十歲了,感覺好老啊。”
“我遇見你才二十多好吧。”項臻嶼大概就對這個很在意,“各方面都:“什麼頂峰,頂峰什麼?我喜歡陽光帥氣的人,你看你。”
“我怎麼了?淩瑤,我從小到大數不清的女人追求。”
項臻嶼不樂意了。
淩瑤和他挨著,難得看見他不是愁眉苦臉,苦大仇深的樣子。
他繼續說道:“是你纏著我的,打我的電話,盯著我看,四處打聽我在哪裡。”
淩瑤:“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項臻嶼不明所以的笑了下:“怎麼不可能。”
“我在有男朋友的情況下是不會做第三者的。”
他聽到“男朋友”三個字就舒服,她還一臉無辜毫不在意的樣子,應聲回答:“對,我拆散你們,強迫你屈尊我的淫威之下。”
淩瑤聽後直接起了身:“你終於肯承認了!我就知道,我那貪財的爹把我賣了,我要報警,法律上規定拐賣婦女而成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可以直接注銷。”
有沒有這條先不說,她是真的感覺自己悟了。
一切都順理成章了。
自己發瘋酗酒,還剩下拐賣人口人的孩子,當然是不會喜歡,一直想逃離又被鎖在暗無天日的地牢。
蒼天啊。
淩瑤看了下四周精緻豪氣的裝修,內心換了個詞,暗無天日的金色牢籠中。
項臻嶼伸手把她拉下坐下,說起正事:“明天爸爸媽媽要來,你要怎麼表現自己清楚。”
“你爸媽要來嗎?”
項臻嶼身子一下子鬆了,像是對這個遊戲無可奈何的厭倦,筷子放在桌子上,倚在椅子上說道:“你爸媽,我爸爸過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