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六章 金銀兄弟(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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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已經五十多歲了,但是金子仍舊魁梧粗壯,看起來只有四十出頭的樣子。
在黎叔的眾多手下里面,論掰手腕、比力氣,自己當第二,沒人敢說第一。要說打架的話,那幫小子三、五個一起上都不是對手。
在這些人裡面,除了黎叔,自己應該是最屌的了,只要眼一橫,誰都要打個哆嗦。
之所以有這樣的實力,一方面是因為自己習武不輟,從來沒放鬆對自己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天賦異稟,這一點連黎叔都得佩服。他從老頭子的眼神裡能看得出來。
但是他心裡知道,自己確實老了,明顯感覺床上那事兒已經力不從心了。
每次逛窯子都得白花錢,想想就有些不甘,尤其是自己手頭並不富裕。
按理說,以刀疤金的身份和資歷,混到現在當二當家絕對是夠格了,但是老頭子還是堅持讓他跟那些二十出頭的後生以同輩相稱。
大師兄……想想老頭子給自己定的這個輩分他就不爽。
你就比老子大幾歲而已,還要老子天天稱你叔……黎叔、黎叔,叔你媽個頭!
金子跟銀子兄弟兩是黎叔收的第一批手下,如果按照現代企業流行的員工編制的話,黎叔是no.001、他就是no.002。
兄弟兩是跟著黎叔白手起家的,立過無數汗馬功勞。為組織受過傷,流過血——這種功績,在古代可是開國元老,不封侯封爵什麼的就已經很對不起了,沒想到卻淪為為大師兄……
每次那些毛頭小子叫自己大師兄,他就忍不住想揍人。
他可不知道,一般朝代的開國元老基本上都被開國皇帝給滅了。這麼算下來,黎叔能留他們一命已經是開恩了。
上次陝北盜墓失敗之後,老頭子著實是老實了一陣子,甚至會經常把一些重要的活計交給他們兄弟單獨幹,頗有點培養接班人的意思了。
沒想到這次行動,老頭子又親自出動了,而且帶上了所有人馬——這是之前從未有過的事情。
在以前,不管多大的活兒,老頭子都會留後手,從來沒有把所有人全部壓上的習慣。
這個老奸巨猾的東西,做事情從來都讓人摸不著頭腦,這也是金子這麼多年來被黎叔管的服服帖帖的原因,他一向都弄不懂老頭子真正在想什麼。
他天不怕地不怕,唯獨心底裡對黎叔仍然充滿了敬畏,或者說是單純的畏懼。從一開始,這傢伙就牢牢地把兄弟兩人給控制在手心了。
當年,他還是個十七八歲的小夥子,跟銀子兩個一母雙胎的孿生兄弟在苗北苗南是一霸。兩個愣頭小子性格兇悍,力氣又大,打起架來不要命。連父母都管不了他們。
憑著人擋打人,佛擋殺佛的性格,兩人逐漸在當地樹立了威信,提起苗金、苗銀兄弟兩人的名字,簡直到了夜能止啼的程度。
可惜生不逢時,在他們人生巔峰之際卻遇到了大饑荒,想打架都找不到對手,大家都餓的走不動道兒了,誰還有力氣打架?
這兩個正在發育中的大小夥子,整天也是飢一頓餓一頓的。雖然還沒到餓死的程度,但是差不多也快了。
這一天兩人正在村頭的水磨盤上躺著曬太陽,順便調戲調戲路過的花姑娘。
這時一個瘦弱的少年走過來主動跟兩人打招呼。兩人根本不想搭理他。
這人長得獐頭鼠目的,看著就讓人討厭,要擱平常,早就上去打他一頓了。
不過現在大家都在餓肚子,打架得花力氣,不划算。
老二瞅著年輕人鼓鼓囊囊的包袱,問道:“帶的什麼東西?”
年輕人一笑,從包裡變魔術一般掏出兩個大白饅頭,兄弟兩人眼睛立刻亮了,一咕嚕爬起來,死死地盯著雪白的大饅頭。
年輕人看了看兄弟兩人的表情,顛了顛手中的饅頭,“嗖”、“嗖”兩下,大白饅頭飛到兩人面前。
兄弟兩人抓起饅頭就狼吞虎嚥起來。
多年以後,金子回想起這個畫面,突然覺得黎叔這個動作跟逗狗一模一樣。
年輕人自我介紹,他的名字叫黎天明。
兩人猛然想起來,這不是一年前差點被滅門的黎氏五虎嗎,黎氏家族在整個邙山一帶可是大名鼎鼎——不然也不會被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