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下月二十號(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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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結婚的想法之後,兩個人就立馬的行動起來了。
兩個人談戀愛的時間,也有三個月,在這個年代,也不算閃婚。
兩個人在這個年代的情侶裡面,已經算是相處的多了。
畢竟兩個人除了本身就青梅足馬之外,還談戀愛朝夕相處了三個月。
比這個年代,透過相親只是見幾次面,就結婚的男男女女,已經多了太多的相處時間。
兩個人要結婚,第一件事,其實還是通知雙方的家長。
“傻兒子,你可算是想明白了,早點把人娶回家早點安心,麥香這麼好的姑娘,錯過了可就再沒有了。”
王翠蘭的態度還是主持,只嫌劉洪昌娶媳婦娶的慢,根本不會有什麼結婚太快的想法。
“對,你老說的都對,我也是這麼想的。所以這個事,還是要你老來操持。”
兒子結婚,還是需要老母親出面的。
像劉洪昌入贅何家時候的一樣,什麼都是自己做主,家裡的親戚朋友,全都不參與。
沒人參加自己婚禮,沒有人見證,自己就把自己“嫁出去”的婚禮,在這個年代,辦的其實算是一個笑話。
“那找個時間,應該把你楊叔、楊嬸叫過來,把事情定一下了。”
雖然沒那麼正式,但是邀請女方父母過來商量婚事,其實就是定親。
“誒…還是在家裡定嗎,要不咱們去二食堂吧?”
想起來這個,回憶不是很好,這樣的儀式,兩家已經搞了一次。
為了避免楊麥香的父母,觸景生情,想起什麼不好的回憶,劉洪昌決定換個地方。
雖然劉洪昌算是差不多搞定了楊家父母,這段時間的大有白陪楊爸喝。
但是事情還是應該考慮的周全一點。
“去二食堂啊?去二食堂也不是不行,那就這個週末吧,週末的時候,你請個假。”
王翠蘭沒有糾結,講道理的來說,在這個年代,在飯店請親家比在家裡請人,更有誠意。
下館子還算是一件有面子的事情。
要不然姚國發也不能一個小小的食堂主任,就交友遍寧州。
“這個我到時候通知老姚一聲就行。”
遇到這種事情請假,姚國發也說不出來什麼。
“行,那其他的事情你就別管了,交給你老孃我來辦就行了。”
“媽,有個事情,我想問你一下,你給麥香的定親禮,不能還是原本的那塊手錶吧?”
突然想到了,劉洪昌也就多嘴問一句。
“你說麥香會介意嗎?”
王翠蘭明顯的還是真有這個想法。三百多塊的的東西,沒有閒置的道理。
就是二手賣出去,也是白白損失一部分價值。
“要不咱重新的買一塊,我自己出錢。”
雖然劉洪昌買過電視機之後,現在沒那麼多的錢,但是修收音機的事情一直在做,多攢幾天,攢一個星期,這筆錢差不多也就出來了。
“要不你問問麥香吧,如果她就喜歡,這塊當初給她買的這塊手錶呢,這也算是物歸原主。”
“媽,你說的有道理啊!”
這塊手錶雖然是二手的,但確實算是有一定的意義。
“麥香,咱倆要結婚,你爸媽是什麼態度?”
溝通完了王翠蘭那邊,第二天劉洪昌就又溝通起楊麥香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