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為李鈴鐺贖身(第1/2頁)
章節報錯
三個月前,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
轉告過趙天玉關於阿夜訊息的李鈴鐺,一路快馬加鞭的趕到了泗水城。
李鈴鐺來自於冥炎國,從泗水城向西行走約有三百多裡,便是屬於冥炎國的千裡荒漠。
不過,據說那三百多裡路上,現在經常有盜賊出沒,過往客商被搶被殺的不少。
李鈴鐺雖然有小姐脾氣,看似天不怕地不怕,可是真要讓她一個人去走那一條明知道存在危險的路,她可不敢。
而恰好,李鈴鐺在神月鎮上聽到有人說,在泗水城可以花錢僱到行鏢,便急匆匆的來到了這裡。
誰知一進入泗水城,還沒找到在哪裡可以僱到行鏢,便一個不留神,在大街上被人偷了錢袋。
丟了錢,又沒有找到行鏢,李鈴鐺又餓又冷,來到了坐落在一條小街上的虎門客棧。
客棧掌櫃的是個胖乎乎的中年女人,在當時的李鈴鐺看來,面相還挺和善的。
然而,李鈴鐺到底是不敢說自己沒了錢,住不起店,吃不起飯。
在掌櫃的熱情接待之下,李鈴鐺決定不管如何,先在這虎門客棧住上一晚再說。
說到底,因為身上沒錢,李鈴鐺還是勉強算是有自知之明的,挑選了天地人三種規格中的第二種,地字號房。
窮家富路,和今晚的趙天玉,到是想到一塊去了。
誰知這一入住,就徹底倒了大黴。
先是因為沒錢吃飯,當了身上值錢的金銀首飾。
再是因為人生地不熟,被幾個騙子帶到了所謂的鏢局,只見到了幾個連自己一招都接不住的花架子女人。
然後,垂頭喪氣的李鈴鐺,回到了虎門客棧。
而這時,距離李鈴鐺來到泗水城已經足足有五天了。
也就是說,李鈴鐺在虎門客棧已經吃住了足足五天。
而且,除了飯錢在一開始的兩天給了,後來和房費一起,都是賒著的。
李鈴鐺本來想的是,臨走時,找個機會偷偷溜走。
誰知道客棧掌櫃的,早就已經將她作為重點關注物件。
不僅從第三天開始,在白天李鈴鐺出去的時候,派個人遠遠的跟著。
甚至就連晚上睡覺時,都派個打手在她的門前晃悠,防止她逃跑。
至於後窗?哼哼!後窗後面是客棧的後院,而後院的角門鎖的死死的,還有幾只大狼狗在那裡日夜蹲守。
對於李鈴鐺來說,虎門客棧,簡直就是插翅難逃!
所以,在第五天,渾身拿不出一個子兒的李鈴鐺,終於跟掌櫃的攤牌了。
而掌櫃的,也果然沒有辜負她的“厚望”,賬單一甩,統共五天吃飯加住店加小費,共計八十六兩銀子。
這要放在平時,李鈴鐺一百兩銀子都不會放在眼裡。可是現在,她的錢袋丟了,身上又沒有了值錢的物件。
一分錢難倒英雄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