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天外飛來橫財(第1/2頁)
章節報錯
信拆開,內容慘不忍睹。
第一頁:“死不要臉的超級大賤人:如果見字真如面的話,我已經吐你一臉了。你得了我人,偷了我心,然後棄我如草履,你的良心被你自己吃了?你這麼缺德,不怕將來遭報應,生個兒子跑到隔壁去喊老王爸爸?我很後悔那些年喝多了你熬的雞湯,以至於你滾後,我陷入了生活無法自理的困境,丟人丟到了天外。你把我帶進溝裡,然後自己過了橋,你把我送上懸崖,然後自己回了頭,你到底想鬧哪樣?你想我死的話說一聲,我馬上死給你看。心好累!罵你,不僅是腦力活,還是體力活,因為你臉皮太厚,王者之劍都捅不進去。所以,以下省略兩萬字……”
第二頁:“哥,我被禁足了,救我!我以後跟你混了,什麼條件我都答應,可以陪醉,可以陪睡!”
第三頁:什麼?不救?
第四頁:我有十萬金幣私房錢。金票啊,你快點飛啊,飛到小云雲懷裡去……
第五頁:地點你知,速來。
“白痴!”林雲看完信後,磨著牙罵道。兩年你才找到老子,你還想我救你?我教你的本事都餵狗了嗎?就他麼記住一堆罵人的話……你知道不知道救了你多麻煩,救個毛線!
不過,那可是十萬金幣啊,我現在這麼窮……還是救吧。
決定之後,他跟值班班長風烈打了聲招呼,便騎馬朝風語原而去。
穿過藍關後,東行三十里地,便是風語原。這片廣闊的原野裡,散佈著許多小村莊,村民們世代務農,過著清苦而寧靜的日子。
但某一天,一位貴族少年縱馬自京華而來,寧靜被打破。
他的莊子,經常需要買各種東西,所以風語原上,有了個小小的集市。
他的管家,經常會招募各種工人,所以集市裡很快出現了各種工匠作坊。
他自己呢,時不時在集市上轉悠打望,於是小集市很快成為了周圍富家女郎踏青的休息地。
而他當了軍官後,風語原上的一些人,又多了個新的身份——軍屬。
這些人很快靠著孩子當兵的收入,過上了富裕的生活,而且是富得流油的那種。周圍的人,羨慕得,三天兩頭往風語莊園裡跑,一臉期盼地詢問管家少爺還招不招兵……
善良的人們,日夜祈禱著,希望那個敗家子少爺林雲多福多壽,家財永遠敗不光。
林雲到莊園大門口時,夜幕已落下。
“少爺,你回來了!”正為大門上燈的老僕福伯,一臉驚喜地迎了上來。他是風語原本地人,五十歲,單身一人,膝下無兒無女。
“秦叔呢,福伯?”林雲將馬交給他,問道。
“還在賬房忙著呢。咱們賣出去的酒,回了不少款,他正忙著算賬。”福伯喜滋滋地說道。他生活中最開心的事,不是領錢,而是看到少爺的莊子賺錢,他已經把這裡當成了家。
“酒?什麼酒?”林雲詫異地問道。
“今年才釀出來的酒,好喝極了!”福伯一臉陶醉地說道,“秦管家沒告訴你?”
帶著無比激動的心情,林雲飛快地跑向賬房。他覺得自己現在已經和張德彪那貨一樣,徹底掉錢眼裡了。見錢眼開都不足以形容他的飢餓程度,他見到金幣直接全身毛孔都炸開了。
“秦叔!”看到正在燈下忙碌的秦暮風,他開心地喊道。
“少爺,你怎麼回來了?”秦暮風回頭,看到他,有些驚訝。
“我聞到金幣的味道了啊!”林雲笑道,眼睛直往桌上瞅。
“你不回來,我正打算去兵站跟你說這事呢!”秦暮風笑逐顏開,轉身拿起桌上的一疊金票揚了揚,“莊子上釀的錢賣出去兩千斤,賣了差不多一千金幣!”
兩千斤酒,一千金幣?一斤半個金幣?這麼貴!
“平日裡自釀的水酒,不都是幾個銀幣一斤嗎?我們的為什麼這麼貴?”林雲好奇地問道。
“我這次釀的,可不是水酒。”秦暮風神秘一笑,“你記不記得,剛到風語原時,你曾經給過我一袋種子?你說那是什麼葡萄種子,叫我種下試試。”
“嗯。”林雲點頭,心情萬分激動。那是他為數不多的私人藏品,難道說真的種活了?
“那我釀的,應該就是葡萄酒吧。”秦暮風得意地笑道,“跟我去嚐嚐。”
“耶!”林雲給了秦暮風一個大大的擁抱。他真的很激動,因為那葡萄可是獨一無二的。
端著酒杯,林雲看著杯中豔得像血一樣的酒,怎麼看都覺得有點不對。
“這是葡萄酒嗎?看上去,就是一杯血啊!”他心中苦笑,端著杯子有點不敢下口。
“看著有點嚇人吧?”秦暮風笑道,“喝點試試,我保證你喝了還想喝。”
林雲試探著啜了一小口,然後滿滿一口,最後一口乾了。
這絕對不是葡萄酒,葡萄酒是需要慢慢品的,不是像我這麼吞的……酒入口,甘甜凜冽,入喉,爽快勁爆,入胃,溫暖舒適,而回味,則唇齒生香,而且是一縷他從未品過的異香。